近日,云南省文化廳出臺了《云南省文化廳關于常態化推進省直藝術單位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要求,為了創作出更多“接地氣、有人氣、揚正氣”的優秀作品,云南省直藝術單位應緊密圍繞“十三五”時期現實題材重點創作,每年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至少1項蹲點基層的創作項目,與此同時,發揮自身優勢組織本單位藝術工作者(包括離退休藝術工作者)赴革命老區、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對當地藝術單位和文藝工作者開展對口幫助與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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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知道《指導意見》全文:
各州市文化局,廳直屬各單位: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把人民作為文藝表現的主體,作為文藝創作的活水源頭,作為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創作源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進行無愧于時代的文藝創造,努力創作出更多“接地氣、有人氣、揚正氣”的優秀作品,勇攀藝術“高峰”。
二、工作內容
省直藝術單位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工作主要包括:長期蹲點創作、短期體驗生活、開展結對幫扶等內容。
1.各單位緊密圍繞“十三五”時期現實題材重點創作,每年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至少1項蹲點基層的創作項目。項目參與人員蹲點基層時間原則上不少于3個月。可與下派鄉(鎮)村掛職,與扶貧工作隊相結合。在蹲點結束時,拿出創作提綱。提綱通過單位審核后開始劇本創作,劇本完稿并經單位論證后報省文化廳藝術處,廳藝術處將組織藝術專家委員會專家討論明確后列入排演計劃。
2.各單位開展體驗生活、采風調研、學習考察等活動要有計劃、有目標、有的放矢、有針對性。所有創作項目原則上都要開展體驗生活工作,單個項目體驗生活時間累計不得少于1個月,體驗生活結束后,每人要形成準確、全面、細致的總結,在單位內部開展交流并形成藝術檔案留存,開展體驗生活事前、事后要報省文化廳藝術處備案。
3.結對幫扶工作要常態化開展。各單位可發揮自身優勢組織本單位藝術工作者(包括離退休藝術工作者)赴革命老區、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對當地藝術單位和文藝工作者開展對口幫助與扶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幫扶計劃,建立相關制度,完善合作模式,為當地文藝單位的藝術創作帶來持續支撐。
三、工作要求
1.在采風、調研體驗生活的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形式主義,防止走過場,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活動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工作就要餐從簡,不得飲酒、不得接受宴請,個別偏遠地區,借宿農家時,需按規定繳納食宿費。
2.在采風、調研體驗生活的過程中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到名勝古跡、風景區參觀考察。原則上不允許2位同單位領導參加同一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活動。與項目無關人員不安排參加活動。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1.具體活動由云南省文化廳統籌安排,藝術處、人事處、財務處共同組織,負責整體規劃統籌、年度方案制定、重點項目組織管理、監督檢查和績效考核等工作。
2.各單位建立各自的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工作的領導、組織和保障工作。同時,建立各自的專家指導機構,為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二)人員保障
1.組建精干高效的藝術創作隊伍,重點創作項目要精心選配創作的參與人員。
2.精心組織結對幫扶基層的隊伍,用好本單位藝術力量,為基層創造條件,以基層聯系點為基地,在基層專心開展幫扶工作,不斷推出優秀的基層文藝作品和文藝人才。
(三)經費保障
云南省文化廳將為重點創作選題設立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工作專項經費,支持完成以省文化廳名義開展的示范項目。
同時,各單位要用好現有劇(節)目創作專項資金和其他渠道各類創作經費,為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工作提供保障。
五、組織實施
各單位依據“十三五”時期藝術創作規劃,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年度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年度工作方案。包括:1.蹲點創作工作方案,細化落實每年蹲點創作工作的選題目標、參與人員、扎根地點、對接安排、進度安排等;2.體驗生活工作方案,明確每項年度創作作品體驗生活工作的帶隊領導、參與人員、時間、地點、目標效果等;3.結對幫扶工作方案,明確本年度對已有基層聯系點的幫扶工作內容、參與人員、幫扶目標、進度安排、作品呈現形式等安排以及擬開展的新建基層聯系點或單項幫扶活動的具體安排;
各單位要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的申報方案進行論證,確保各項實施安排切實可行,各項方案均需上報云南省文化廳藝術處,省文化廳將從中挑選出重點項目給予重點扶持。
各單位要根據年度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工作計劃,做好工作建檔。要落實專人對活動基本信息、開展進度、取得成果以及過程材料等進行及時的收集、整理,形成一整套工作檔案。將作為未來督查、考核、審計和巡視的重要依據。
廳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對各單位活動檔案進行隨機抽查、隨機檢查和走訪調查,以檢驗各單位活動開展情況。
六、考核激勵
廳領導小組將以各單位“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和“結對幫扶”工作的計劃情況和開展效果作為核心指標,對直屬單位負責人及班子成員進行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結果作為主要負責人年度評優秀等次的重要依據。
同時,省文化廳將在年度工作中對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先進個人和團隊,給予通報表揚。各單位要對積極參與蹲點創作并取得實際成績的創作人員,在各類人才項目評選、提職晉級、創作項目安排、培訓深造等方面重點考慮。
本指導意見由云南省文化廳藝術處負責解釋,各地、各單位可根據本指導意見制定本地、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