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公司治理機制,是現階段深化銀行業和保險業改革的重點任務,是防范和化解各類金融風險、實現金融機構穩健發展的主要保障。”4月16日至17日,在中小銀行及保險公司公司治理培訓座談會上,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主席郭樹清說。
會議指出,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我國銀行業和保險業公司治理取得了長足進步。其中,銀行業基本樹立資本約束的現代經營理念,保險業發展從重規模增長向重風險防控轉型,經營發展模式不斷優化。
對此,普華永道中國金融行業管理咨詢合伙人周瑾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表示,銀行業和保險業的公司治理水平處在不同發展階段。“銀行業基本樹立了資本約束的現代經營理念,而保險業的資本約束機制還在形成過程中。一方面,銀行業和保險業的風險與資本監管規則出臺存在約10年的差距;另一方面,保險業在過去幾年的粗放式高速增長中累積了不少風險,因此當前的主要任務是防風險、補短板,而這里的風險和短板,有不少正是與公司治理相關。”
對于問題,亦不回避。會議認為,我國銀行業和保險業公司治理還存在明顯不足,特別是中小銀行和保險機構的問題表現得更為突出。主要體現在一些機構的股權關系不透明不規范、股東行為不合規不審慎、董事會履職有效性不足、高管層職責定位存在偏差、監事會監督不到位、戰略規劃和績效考核不科學、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迫切需要進一步加強等。
有銀行業專家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銀保監成立后,第一次座談會就是關于公司治理的,這也是抓住了治亂象的“牛鼻子”,也反映了監管部門對加強銀行業和保險業公司治理的決心。公司治理之所以關鍵,是一個“錨”,如果這個錨出了問題就會偏離航向。
一位與會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大家在互相學習和借鑒,什么樣的結構是更好的股權管理方式,可能有哪些弊病?對于前期一些不符合要求的股權,也在做好違規股權的清退工作,共同目的是實現股權的規范管理,強化公司治理。”
嚴格規范股權管理
在中小銀行、保險公司公司治理上,股權問題引人關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表示:“此前,一些金融機構治理不規范,與股權不規范有一定的關系。例如,股權結構復雜、實際控制人凌駕于公司治理之上;資本不實,自我注資、循環使用、虛增資本;違規代持、超比例持股等。”
對此,會議強調,嚴格規范股權管理,堅持長期穩定、透明誠信和公平合理三條底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此前不久,原保監會下發多份清退保險公司違規股權的行政決定書,涉及昆侖健康險、利安人壽、君康人壽、華海財險和長安責任險等。目前,華海財險、利安人壽已經披露違規股權清退結果:前者是同意鄭州中瑞實業接盤,兩家違規股東退出;后者是擬減少注冊資本1.41億元,注銷雨潤控股集團持有的1.41億股。
與此同時,原保監會最新發布的《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顯示,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將保險業存在的一些問題在辦法中有所體現,特別根據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相關精神要求,做了一些大的修訂和補充完善;二是對股權比例做了一些調整;三是對穿透式監管進行了制度設計;四是增加了事前、事中、事后機制,規范股東行為。
原銀監會印發了《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劍指違反規定未經批準持有銀行股權、入股資金來源不符合自有資金要求、違規代持、股權結構不清晰、違規開展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以及濫用股東權利損害銀行利益等現象。
上述與會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實施以來,監管部門正在落實的過程中,摸清了一些情況,也存在一定的挑戰。“例如,入股資金不合符規定;穿透監管難度比較大;入股資金來源核實存在困難;關聯交易的認定;H股上市機構股權監管問題;股權轉讓中司法裁定和監管脫節等系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