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部某省銀行監管機構啟動摸底排查省內銀行“信貸資產結構化流轉”業務。
根據該省上述銀行監管機構發布的通知,所謂“信貸資產結構化流轉”,是指銀行作為原始權益人,參照資產證券化業務模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以外進行的信貸資產轉讓。據悉,此番摸底的內容包括:排查當地銀行是否開展“信貸資產結構化流轉”業務,并報送相關銀行作為發起行和受讓方銀行開展的具體情況,包括規模、運作模式、風險計提、會計記賬、是否有兜底協議等。需列明每筆業務的風險資產計量、會計記賬和是否做到信貸資產“潔凈出表”。
有業內人士表示,一些銀行通過“信貸資產結構化流轉”業務“騰挪”不良資產,涉嫌“虛假出表”。此番摸底,或意味著監管層已經注意到此類業務隱藏的風險。
據悉,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簡稱“銀登中心”)是銀行開展此類業務的重要平臺,此類業務也是銀行“非標轉標”的一大種類。在業務模式上,銀登中心“非標轉標”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直接進行信貸資產的登記轉讓;二是設立財產權信托,將非標資產轉為信托受/收益權,在銀登中心平臺上登記流轉。銀行理財等資管機構在流轉平臺上直接認購相應的非標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