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消息,央行成都分行昨日連發六張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劍指農行蒲江縣支行、中行攀枝花分行、交行南充分行、郵儲南充市分行、人保財險樂山市分公司、浙商財險南充中心支公司以及四家農商行等10家機構的違規行為。
具體來看,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縣支行因對外支付殘缺、污損人民幣和違反假幣收繳規定程序被予以警告并罰款6000元。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因未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處理征信異議被罰款17.8萬元,兩名名相關負責人分別被處以罰款人民幣1萬元,合計19.8萬。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因虛報、瞞報金融統計資料,被予以警告,并被罰款1萬元人民幣。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南充市分行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上報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被罰款40萬元人民幣;三名直接責任人員各被罰款1.5萬元。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樂山市分公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被罰款20萬元;相關人員被罰款1萬元。
浙商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罰款20萬元,相關責任人員被罰款1.5萬元。
德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比例交存法定存款準備金被罰款32497.24元綿陽市游仙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因虛報、瞞報金融統計資料,被予以警告并罰款6000元。四川北川羌族自治縣富民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因未按照規定繳納存款準備金,被罰款22421.7元。南部縣中成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虛報、瞞報金融統計資料,被予以警告,并被罰款1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