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瑪依中心支公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遭到中國人民銀行克拉瑪依市中心支行處罰。
(克銀)罰字〔2018〕第1號行政處罰書顯示,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瑪依中心支公司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十六條、《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第九條和《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三十三條規定履行反洗錢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克拉瑪依市中心支行對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瑪依中心支公司處以人民幣12萬元罰款,并對相關負責人員王某處以8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