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發布公告稱,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胡懷邦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胡懷邦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今年1月,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胡懷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胡懷邦理想信念喪失,“四個意識”缺失,背離初心,背棄職責,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陽奉陰違,落實中央巡視整改要求不到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便利在干部錄用等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濫權妄為,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家風不正,家教不嚴,縱容家屬大肆收取財物。
胡懷邦簡歷
胡懷邦,男,1955年出生,中共黨員,博士研究生,教授。
1974.04——1978.09,河南省鹿邑縣馬鋪公社辦公室干部、衛生院副院長。
1978.09——1982.08,在吉林大學經濟系政治經濟學專業學習
1982.08——1984.12,陜西財經學院物資系教師。
1984.12——1991.12,陜西財經學院物資系副主任(1986.12晉升講師,1988.12破格晉升副教授)。
1991.12——1993.09,陜西財經學院教務處處長(1992.11—1993.07加拿大馬尼托巴大學和溫尼伯商品交易所研修期貨交易理論與實務、高級訪問學者)。
1993.09——1994.07,陜西財經學院院長助理兼教務處處長、碩士生導師(1994.04晉升教授)。
1994.07——1997.03,陜西財經學院副院長、黨委委員。
1997.03——1997.11,中國金融學院常務副院長、黨委委員。
1997.11——1999.03,中國金融學院常務副院長、黨委常委。
1999.03——2000.06,中國金融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正局級)(1996.09—1999.07在陜西財經學院金融系貨幣銀行學專業學習,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2000.06——2001.06,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副行長、黨委副書記。
2001.06——2003.07,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行長、黨委書記兼國家外匯管理局陜西省分局局長。
2003.07——2005.02,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監事會工作部主任。
2005.02——2007.09,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紀委書記、黨委委員。
2007.09——2008.09,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監事長、紀委書記。
2008.09——2013.04,交通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3.04——2018.09,國家開發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9.07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