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ㄓ浾哧惽啵┥虾J行l生計生委日前發布 《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醫療機構門診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各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會診制度等醫療安全核心制度;控制公立醫院特需服務規模,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需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預留“兩個50%”的???(專家)門診號源向家庭醫生開放,滿足本市“1+1+1”簽約居民優先就診與轉診需求等。
根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要求,控制公立醫院特需服務規模,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本市公立醫療機構要同比控制特需門診服務規模。特需門診與非特需門診 (指普通門診、專科/專病門診、專家門診)采取聯動機制,在職專家出特需門診必須出非特需門診,正高職稱特需門診與非特需門診出診次數 (每一個半天為一次)比例不得高于 2∶1;副高職稱不得高于 1∶1。
通知要求,各醫療機構要加強門診醫師的出診管理。專家門診和特需門診的出診醫師,應當由長期從事臨床醫療工作,獲得衛生高級技術資格滿一年,同時被聘為副高及以上職稱的醫師擔任。對于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在職醫師,在保障疑難病例診治、病房查房、手術和教學任務的基礎上,正高職稱醫師平均每周專家門診 (非特需)不少于一個半天;副高職稱醫師平均每周專家門診(非特需)不少于一個半天,普通門診或???專病門診不少于一個半天。
為進一步落實本市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有關要求,市級醫學中心、區域醫療中心應根據實際需求,預留 “兩個50%”的專科 (專家)門診號源向家庭醫生開放,對預留資源的管理采取提前預留、動態跟蹤、按需調整的方式,滿足本市“1+1+1”簽約居民優先就診與轉診需求。醫療機構應按照新版《上海市醫療資源與醫療服務調查制度》要求,按時上報每日門診掛號信息、出診人員基本信息(包括職務職稱、工號及身份證號)及掛號預約等相關信息。市衛生計生委通過本市衛生信息平臺統一采集門診管理相關數據,并作為該項工作考核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