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證監局網站22日消息,深圳證監局發布對深圳市國誠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國誠投資)采取責令改正并增加合規檢查次數措施的決定。
經查,深圳國誠投資在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流程存在不足。業務系統未強制要求客戶在付款前閱讀業務協議及風險揭示書;業務系統未限制客戶短時間內多次重復進行投資者適當性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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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營銷宣傳合規管理不到位。合規審核未能覆蓋對外營銷的全部環節;個別營銷素材內容及個別自媒體賬號名具有一定的誤導性。
三是未按規定保存業務檔案。
深圳證監局表示,上述情形違反了《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0號,經證監會令第177號修正)第三條,以及《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0〕27號,經證監會公告〔2020〕66號修正)第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及《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該局決定對深圳國誠投資采取責令改正并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的監管措施。
深圳證監局表示,深圳國誠投資應當對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營銷宣傳和檔案管理等內控機制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整改,并自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每月開展一次內部合規檢查,每季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向我局報送本季度合規檢查情況書面報告。
中新經緯注意到,今年1月,深圳證監局就曾對國誠投資采取責令改正的措施。涉及的問題包括:投資者適當性測評、審核環節及簽約環節均位于付款環節之后;未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為證券投資顧問的公司員工,在其工作使用的企業微信中標記自己為投資顧問;對自媒體賬號的直播內容缺乏事中管控;未就微信公眾號下方留言內容進行審慎管理;未就對外發布的營銷素材建立可留痕的合規審核機制。
彼時,深圳證監局要求國誠投資對上述問題進行逐項全面整改,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切實做到合規經營。
官網信息顯示,深圳市國誠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是經證監會批準成立的專業證券投資咨詢機構。
國誠投資在官網表示,自己是一家完全依靠市場競爭成長起來的專業投資咨詢機構,“在長期的競爭中形成了規范、誠信、創新的經營理念和穩健的投資風格”。(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