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擊A股市場的紹興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貝斯美)難言順利。
貝斯美自稱是國內最大二甲戊靈原藥生產企業,全球二甲戊靈原藥的領先供應商,國內僅有的具備二甲戊靈原藥、中間體、制劑全產業鏈生產研發能力的農藥企業。或基于此,公司營業收入和凈利潤看上去實現了“雙豐收”,但盈利質量欠佳。
報告期(2015年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凈利潤與經營現金流背離,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增長過快。此外,作為化工企業,公司曾頻頻因環保問題領受監管罰單。
最讓人生疑的是,公司凈利潤數據的真實性。報告期,多家基金機構入股,曾與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控人簽署了對賭協議。對賭協議約定公司2015年扣非凈利不低于3500萬元,而實際僅實現3123萬元,多家基金竟然確認業績承諾完成,頗為蹊蹺。
不僅如此,公司及控股股東、實控人與第二大股東嘉興保航簽訂的對賭協議未具體披露。
對此,北京一投行人士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作為公司重要股東,與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控人之間的對賭協議等屬于重要信披內容,公司選擇不披露,屬于信批違規。
隱瞞對賭協議涉信批違規
IPO之前密集引進外部股東,簽訂對賭協議。蹊蹺的是,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與二股東之間的賭約,招股書并未具體披露,被指可能存在抽屜協議。
貝斯美成立于2003月3月,為中外合資企業,注冊資本為130萬美元。5年之后的2008年9月,公司迎來第一次股權轉讓,公司現任實控人陳鋒登場,其通過控制的貝斯美投資受讓51%股權,成為控股股東。2014年,公司進行第二次股權轉讓,陳鋒及貝斯美投資受讓49%股權,貝斯美也變更為內資企業。
隨著貝斯美籌劃上市,股權高度集于陳鋒一身的股權結構從2015年開始改變,途徑是密集增資擴股及陳鋒轉讓股權。
2015年2月,新余吉源、新余常源參與貝斯美第三次增資,分別出資1913萬元、687萬元認繳,獲取19.13%、6.87%股權。新余吉源、新余常源系員工持股平臺,陳鋒參與持股。
2個月后,公司實施第四次增資,蘇州東方匯富、新余鼎石分別出資1500萬元、3500萬元參與認繳,公司注冊資本增至5067.50萬元。
其定價依據為,以預計2015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簡稱扣非)的凈利潤3500萬元為估值基礎,溢價5.7倍,貝斯美估值2億元。蘇州東方匯富與控股股東貝斯美投資及陳鋒簽署對賭協議,約定2015年至2017年貝斯美扣非凈利潤不低于3500萬元、5500萬元、1億元。
2016年初,貝斯美實施股改并進行增資,杭州如宏出資3111.11萬元參與認購,定價依據為2015年扣非凈利潤的8倍。杭州如宏也與貝斯美及陳鋒簽署了對賭協議,內容涉及業績及上市等。
當年4月,貝斯美又引進上海焦點、寧波廣意參與增資,對賭協議對業績及在A股上市時間進行了約定。
2016年,貝斯美在新三板掛牌。當年12月26日,上述簽署對賭協議的機構股東均解除賭約,未履行的協議內容全部終止履行。此時,公司正在籌劃A股IPO。
不過,2015年,貝斯美的扣非凈利潤3123.57萬元,未實現承諾數。而讓人不解的是,上述參與對賭的股東均確認實現了業績。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三板掛牌時,貝斯美公布的2015年扣非凈利潤為3503.1萬元。如今,又大幅下調業績。
更為蹊蹺的是,2017年2月,IPO前夕,在解除上述賭約之時,貝斯美引進外部投資者嘉興保航,后者以每股12.16元價格受讓了貝斯美投資持有的15.62%股權,晉升為第二大股東。這一轉讓價格遠遠高于上述機構股東入股價格。嘉興保航就公司上市時間、業績等內容與貝斯美投資、陳鋒進行了對賭安排。去年12月7日,公司進行預披露更新時,披露賭約解除。
只是,二股東與大股東及實控人之間設立賭約原因、賭約內容、解除賭約有無抽屜協議等,至今是個謎。
依賴補貼及稅收優惠 盈利質量差
貝斯美盈利質量不高也將是公司IPO路上的攔路虎。
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公司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2.77億元、3.38億元、4.34億元、2.47億元,凈利潤為2468.71萬元、3691.04萬元、7317.14萬元、4394.72萬元,未達到對賭的利潤數。
對比發現,營業收入增長較為平穩,而凈利潤增速極不穩定,2017年增幅為98.24%,不僅遠超同期營業收入28.40%增速,也遠超2016年凈利潤49.51%的增速。
其實,2015年,貝斯美凈利潤增幅也讓人吃驚。2014年,其凈利潤只有324.02萬元,2015年凈利潤增速高達661.90%,而同期營業收入增幅為16.03%。
凈利潤為何會出現如此大幅度波動?2014年凈利潤為何只有324萬元?為何會在IPO前夕的2017年凈利潤大幅增長?這些可疑之處,貝斯美均未進行具體解釋。
其實,貝斯美的盈利質量不高,對稅收優惠及政府補貼較為依賴。
報告期,貝斯美享受的出口退稅金和政府補助合計為1144.14萬元、2068.83萬元、1999.70萬元、1014.46萬元,分別占當期凈利潤的42.01%、51.05%、25.98%、23.08%。此外,公司還因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享受了所得稅稅率按15%繳納的稅收優惠,具體金額,公司并未詳細披露,預計每年都有數百萬元。
從貝斯美經營現金流狀況也能證實公司主營業務盈利較差的現狀。
報告期,貝斯美經營現金流凈額分別為,-7396.84萬元、3100.96萬元、-3282.367萬元、4417.28萬元,與凈利潤數據嚴重背離。
貝斯美解釋稱,2015年,公司清理關聯方往來余額,支付了貝斯美進出口的應付采購款5972.15萬元。除此筆開支外,當年經營現金流凈額為-1424.69萬元。2017年,客戶以票據結算方式較多,應收票據余額較上年增長7490.84萬元,以致當年經營現金流凈額為負數。即便如此,扣除應收票據凈增加額,經營現金流凈額與凈利潤數據懸殊仍較大。
6次領受監管罰單
報告期,貝斯美頻頻因經營違規、環保違規等行為被監管部門處罰。
據招股書披露,2015年1月14日,由于貝斯美綜合廢氣處理設施臭氣濃度超標,被紹興市上虞區環保局責令整改并處以1.25萬元罰款。不過貝斯美屢教不改,2016年4月12日、7月5日,紹興市上虞區環保局先后兩次對貝斯美作出6.4萬元、4萬元罰款,原因同上述處罰事件相同。同一家工廠、同樣環保問題密集被處罰,貝斯美的問題整改是否到位令人懷疑。
除了在廢氣處理上發生環保違法問題外,貝斯美及子公司在設備排查、廢水處理及稅務問題上,也受到過監管處罰。
2016年11月7日,因對設備安全隱患未進行記錄及告知操作人員,貝斯美被上虞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罰款3萬元。2015年5月20日,子公司江蘇永安因稅務申報問題被罰1.94萬元。同年6月9日,江蘇永安又因排放廢水中COD濃度超標被責令限產一個月并罰款0.69萬元。
業內人士告訴長江商報記者,如果被環保監管部門作出停產、限產處罰,表明當事方所涉環保問題并不輕。
招股書顯示,子公司江蘇永安積極整改,并繳納罰款。去年1月9日,當地環保部門出具證明,確認上述違法行為不屬于重大違法行為、不屬于重大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