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獐子島)19日晚發公告回應深交所關注函稱,有報道稱“公司產品很多是‘外來貝’,購自日本、韓國”與公司實際不符。公司“外采”原料用于扇貝產品加工實為企業正常經營所需,屬市場化商業行為。
17日晚,深交所對獐子島下發關注函,其中提到,近日有媒體刊載《“獐子島”扇貝,撒謊了》的報道,稱由于本地捕撈難以滿足生產需求,公司大量外購扇貝再加工,且存在虧錢轉運的情況。深交所要求公司說明是否存在外購扇貝再加工轉賣的情況,相關產品包裝標簽是否符合行業規定,是否存在虛假宣傳的行為。
獐子島在19日的公告中稱,用于加工的扇貝原料部分來源于自身浮筏養殖生產,部分來源于外購原料及半成品。公司“外采”原料用于扇貝產品加工實為企業正常經營所需,并非近年才出現的行為。公司未違反國家、行業等相關規定。
此外,獐子島在公告中提到,公司從來未從韓國采購過扇貝。報道稱“公司很多購自日本、韓國的‘外來貝’”,“除了自己養殖的,品質很好的基本以日本進口為主”以及“獐子島在前年和去年都有從韓國購買蝦夷扇貝‘充產量’”的情況不屬實。
獐子島還表示,為了穩定產品市場供應需求和市場份額,公司在自身加工原料不足情況下,外部采購部分原料。公司扇貝加工品整體盈利水平隨市場行情波動而變化,2019年1-9月蝦夷扇貝加工品平均毛利約17%,2018年和2017年分別為9%和14%,不存在“虧錢運轉”的情形。
對于“公司在經歷扇貝大比例死亡后,存貨能否滿足正常需求”的問題,獐子島稱,2018年初公司底播蝦夷扇貝遭受自然災害后,采捕量及銷售量大幅減少,現有產量已無法滿足公司扇貝活品經銷渠道的市場供應需求,公司將加大力度整合日本及大連地區周邊活貝原料資源,保障產品供應,穩定公司經銷商隊伍。
公告同時提到,公司按照產品工藝要求扇貝殼和扇貝肉分別進行加工處理,產品及包裝標簽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扇貝肉不存在拼接,殼與肉分離是生產工藝的需要。報道稱“有漁業資深人士表示,里面扇貝肉明顯是拼接的”的表述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