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藥監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滬市監金處〔2020〕282020003656號)顯示,上海瑞興口腔門診部有限公司(“上海瑞興口腔門診部”)因發布虛假廣告、未照規定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被責令改正,并被罰款1040元及警告。
處罰決定書稱,上海瑞興口腔門診部于2020年8月制作“種植牙”技術的廣告并將該廣告放在朱涇鎮汽車站附近的黃包車上進行宣傳,廣告費用共人民幣260元。“種植牙”技術不在上海瑞興口腔門診部《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診療科目內,該企業未實際開展“種植牙”技術。此外,該企業未依照規定建立醫療器械“牙科石膏”(浙甬械備20140064)的進貨查驗記錄。
該企業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構成了發布虛假廣告和未依照規定建立并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被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立即改正,并被給予罰款(人民幣)1040元及警告。
來源:上海市藥監局
天眼查顯示,上海瑞興口腔門診部成立于2019年6月,注冊資本為80萬元。李康、郭景前各自持股50%,李康同時是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9月26日,上海瑞興口腔門診部曾因單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被金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沒收違法所得6160元,罰款人民幣1500元。
來源: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