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下午,融鈺集團發布《關于對中核國財提起訴訟的公告》稱,公司已經將中核國財作為被告,向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
公告顯示,因中核國財虛構國有企業身份,給公司造成了極其重大不利影響,嚴重影響了公司的聲譽,使公司面臨監管處罰風險。公司將中核國財作為被告,向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
2018 年 6 月,融鈺集團和中核國財接觸,籌劃合作事宜。被告通過口頭及書面方式,表明其屬于國資中核集團、國資深圳中核集團的下屬單位,與國資中核集團、國資深圳中核集團存在關聯關系。原告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與被告簽訂了《中核國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與融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戰略合作協議》。
在訴訟請求中,融鈺集團請求判令撤銷原告與被告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簽訂的《中核國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與融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戰略合作協議》。
2018 年 8 月 21 日,融鈺集團收到了《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截止目前,本案尚未進入案件審理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