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海域私搭“網紅”酒店?罰!
據中國海警局官方微信消息,近日福建漳州海警局東山工作站執法員在海上巡查中發現,當地群眾林某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權的情況下,于東山前樓鎮下林尾村南側海域私自搭一間“網紅”海上酒店,涉嫌非法占用海域。該局執法員當即對其立案調查,并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
經查,該海上酒店由林某于2018年底獨自搭建,經測量其非法占用海域面積約600平方米,項目未取得海域使用權證書。
目前,漳州海警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條、《財政部、國家海洋局關于加強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已對林某作出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復海域原狀,并處罰款1萬余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總臺央視記者 鄭天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