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造謠出軌案”兩名被告人被公訴 當事人:有結果后這個事就過去了
據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公眾號“浙江檢察”消息,2月26日,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將被告人郎某、何某涉嫌誹謗一案向余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余杭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稱:
2020年7月7日18時許,被告人郎某在余杭區良渚街道某快遞驛站內,使用手機偷拍正在等待取快遞的被害人谷某,并將視頻發布在某車隊微信群。后被告人郎某伙同被告人何某出于尋求刺激、博取關注的目的,使用各自微信號假冒快遞員和被害人谷某,捏造谷某因取快遞結識快遞員、二人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系的微信聊天記錄。二被告人為增強聊天記錄的可信度,還捏造“赴約途中”“約會現場”等視頻、圖片。
同年7月7日至7月16日,被告人郎某將上述捏造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及視頻、圖片陸續發布在某車隊微信群,引發群內大量低俗評論。上述偷拍的視頻、捏造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被他人合并轉發,并相繼擴散到多個微信群、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平臺后,引發大量點擊、閱讀以及低俗評論,引起網絡熱議。
2月26日下午,事件當事人谷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案件剛移交到法院,接下來就是等最后的結果了。谷女士表示,此前誹謗案因收集證據不容易,很少能走到訴訟階段,但是自己的案件很快將得到一個結果,覺得“很幸運”。
“有結果后這個事情就過去了。”谷女士說,過完年她再陪家人一段時間后,將繼續投入工作,展開新生活。
谷女士的代理律師鄭晶晶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此前她已經進行閱卷,接下來將好好準備開庭的事情。
對于該案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2020年度十大法律監督案例”,鄭晶晶表示,這個案子體現了檢察機關積極作為的監督作用和高度負責的精神,“入選十大監督案例,不僅僅對本案受害人,也對其他同類受害人維護自我權益起到鼓舞作用,同時,還為所有公眾提供了維權的新的途徑和可能性。”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8歲女子小區被偷拍“出軌快遞小哥”后抑郁 編造者拒賠償:獅子大張口,只是鬧著玩》),相關偽造視頻擴散并發酵后,谷女士的生活與工作受到極大影響。被原來的公司勸退后,她試著投簡歷、找新工作,但一直被拒絕;她經常無法控制情緒,失眠嚴重,對任何食物都失去了興趣,最終被醫院確認為“抑郁狀態”。
“我認認真真工作,踏踏實實活了28年,但是一夜之間成了笑話,所有成績瞬間清零。”2020年12月1日,紅星新聞記者在杭州與谷女士見面,當時她說,在讓造謠者公開拍視頻道歉、賠償誤工費失敗后,她已起訴至法院,期待盡快有“好的結果”幫她回歸正常生活。
2020年10月26日,谷女士委托的訴訟代理人向余杭法院提交刑事自訴狀及證據材料,以郎某、何某捏造事實,通過網絡誹謗自訴人谷某某且情節嚴重為由,要求以誹謗罪追究郎某、何某的刑事責任;同年12月11日,訴訟代理人向余杭法院補充提交了刑事自訴狀及證據材料;12月25日,根據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檢察院建議,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對郎某、何某涉嫌誹謗案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