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明起執行2020年藥品目錄,部分中藥飲片納入其中
作者:陳漢辭
部分品種中藥飲片被納入醫保,有望為市場注入新動力。
從3月1日起,山西全省統一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0年)》,省醫保局、省人社廳《關于執行2019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的通知》從2021年3月1日起停止執行。
2019版中《原山西省藥品目錄中暫予保留的藥品》(108種)全部調整出山西省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對《山西省中藥飲片部分》中部分品種的名稱進行合并、規范,規范后共217種,與國家目錄中的中藥飲片一并納入我省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除山西外,河北、廣東等省市印發了最新版本。
2月10日,河北省醫保局會同省人社廳印發《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0年版)》。河北醫保目錄共包含藥品3097種。其中,國家目錄常規藥品2579種;國家目錄協議期內談判藥品221種;河北省暫保留增補藥品297種。此外,還有基金可以支付的國家目錄中藥飲片892種。
廣東省新版醫保藥品目錄嚴格按照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的調整內容,收錄西藥、中成藥和國家談判藥品等超過3100種。
根據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去年12月底發布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0年)》(下稱《2020年藥品目錄》),收載西藥和中成藥共2800種,其中西藥部分1264種,中成藥部分1315種,協議期內談判藥品221種。另外,還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藥飲片892種。《2020年藥品目錄》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執行。
自國家醫保局公布的《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權限,省級醫保部門可以國家《藥品目錄》為基礎,按照國家規定的調整權限和程序將符合條件的民族藥,醫療機構制劑和中藥飲片納入省級醫保支付范圍后,多地開始將部分中藥飲片、中成藥等納入醫保。
不過,市場層面反應較為平靜。
近些年藥品目錄調整,中成藥品種有所增加,再加之《關于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的支持,中醫藥市場迎來發展機遇。去年7月,全國首個省際中藥材采購聯盟“十二省(區、市)中藥材采購聯盟”在山東濟南成立,通過創新模式,促進標準互認,試圖破解中醫藥行業的發展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