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煥斌委員:電視劇中插播廣告的“緊箍咒”可以“松一松”
記者 付裕
2012年起,廣電總局曾頒布《〈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的補充規定》,要求“播出電視劇時,不得在每集(以45分鐘計)中間以任何形式插播廣告”。當時,這項規定有效治理了市場亂象,保證了電視劇播出的連貫性,改善了觀眾的收看體驗。
如今,很多電視臺的電視劇場普遍價值倒掛、虧損嚴重,尤其是在電視劇購買和播出過程中面臨著重重困難,甚至有些電視臺入不敷出、難以為繼。全國政協委員呂煥斌在采訪中認為,以上政策已經不能適應當下發展需要,電視劇中插播廣告的“緊箍咒”可以適當“松一松”。
地方衛視電視劇場虧損嚴重
在調研中,呂煥斌發現當前省級衛視的經營創收,仍有90%以上來自于廣告營收,同時有60%-70%以上的投入,用于電視劇版權購買。“因為原政策的限制,使溢價空間較小,盈利方式單一,電視臺專門的電視劇場節目虧損嚴重,普遍價值倒掛,購買電視劇的預算被迫壓縮。”呂煥斌表示,電視劇內容生產不斷加大,如果廣告經營沒有新的空間,將出現更加倒掛的情況,正常經營難以為繼。目前,許多地方衛視已經大大壓縮了電視劇投入,甚至有一線衛視開始在黃金檔播二輪劇,電視劇的大片、重要節點的主旋律電視劇也買不起,播不了。
正是因為各大衛視被迫退出優質新劇采購行列,給電視劇制作和精品力作產生帶來很大困難。呂煥斌在調研中發現,有電視臺被迫拖欠付款,甚至形成壞賬,拖累影視公司難以組織新劇生產。這使得主流宣傳產品的創新能力被動下降,也使得整個影視行業的良性循環日益失衡。
目前,很多觀眾收看電視劇時,已經遷移到新媒體視頻網站。“作為主流媒體的電視臺,艱難的融合發展轉型之路將面臨更多的現實困難,包括政策空間、發展模式、創收能力、人才儲備等等各個方面。”呂煥斌認為,電視媒體融合轉型亟待更多的政策支持與鼓勵,才能為電視媒體的轉型和媒體融合發展保駕護航。
控制長度 提升質量
面對新的行業發展格局,呂煥斌建議:“在不影響觀眾收看質量的情況下,適度開發、高質經營,建議每集電視劇中開放1個廣告口,控制在1至2分鐘以內,電視臺合理利用好資源,通過內容創新放大廣告價值,提升廣告的制作質量,催生新的電視廣告形式。”
呂煥斌表示,可以適當開放電視劇中包裝性質的軟性廣告產品。例如,在片尾前允許軟性標示板使用、電視劇下集看點等可采用包裝形式的特殊廣告、劇中廣告可采用創可貼式角標等形式。“這些產品,通過限制其比例、出現頻次,可以做到不影響劇情和觀感。”
呂煥斌同時建議,要按內容審查標準來嚴格把控廣告內容。“插在劇本創作階段所進行的廣告創意植入設計,應盡量實現與電視劇同步拍攝、同步制作。同時,要嚴格執行三審制,從源頭對廣告腳本進行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