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首個電視法起草:對行業發展推動巨大
3月16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以下簡稱“總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視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有業內人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電視行業如今受到很大關注,從業人數也眾多,但一直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現行的《廣播電視管理條例》主要以廣播電臺、電視臺設立審批為主的管理制度,已經不再適應新的時代發展。
此次對行業的從業標準、制作傳播等進行了較為具體的規定,也有翔實的處罰措施,對于行業發展顯然有巨大的推動作用,同時對行業亂象的整治和處罰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征求意見稿中有兩項規定引起了業內熱議:一是第三十一條中,明確規定了廣播電視節目主創人員的酬勞標準和配置比例,應當符合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規定。二是第三十二條明確提到,廣播電視節目主創人員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可以對有關節目的播放予以必要的限制。
除了限制片酬以及限制劣跡人員節目播放,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征求意見稿還明確了處罰措施。
高片酬一直是影視業“毒瘤”,限酬呼聲近幾年不絕于耳
一直以來,高片酬就是影視業的“毒瘤”。編劇高滿堂曾炮轟,拍攝一部1億成本的電視劇,要請到當紅小鮮肉,片酬基本在七八千萬之間,只有兩三千萬留給導演、編劇、團隊和后期制作。從2017年開始,總局和相關行業協會、制片方、平臺也多次發文“聲討”,此后,演員的高片酬得到降溫。
去年4月,中國電視劇制作產業協會發布倡議書,明確規定電視劇、網劇的男一號、女一號片酬不得超過制作成本的10%,全體演員的酬金不得超過40%。隨后,三大視頻網站和六大影視制作公司,聯名發出名為《關于抑制不合理片酬 ,抵制行業不正之風的聯合聲明》的“倡議書”,要求單個演員的單集片酬(含稅)不得超過100萬元,總片酬(含稅)不得超過5000萬元。
限制劣跡藝人作品播放需進一步細化邊界和標準,避免“一棍子打死”
征求意見稿中,限制劣跡藝人作品播放的問題也在業內引起關注。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這些年有不少影視明星出現吸毒、嫖娼、婚外戀、抄襲等行為,導致其參演的作品無法播出。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音協分黨組書記韓新安認為,要制定約束性規范,特別要對違法違規、失德失范的邊界以及懲戒標準進行細化和量化,比如說根據藝人不良行為的性質和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分級懲戒,做出市場禁入的負面清單和時間表,這樣既保證對違法違紀、失德失范從業者作出應有懲戒,同時也能避免“一棍子打死”。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則談到了“明星吸毒”問題,他表示公眾人物吸毒對社會,尤其是青少年群體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建議將明星 “一次吸毒,終身禁演”寫進法律法規當中,整治明星涉毒亂象,促使娛樂圈形成不敢涉毒的良好風氣。
紅星新聞記者 邱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