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客戶端北京3月17日電(記者宋宇晟) 3月16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在其官網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視法(征求意見稿)》。其中擬針對未成年人保護、限制劣跡藝人、節目主創人員酬勞標準等進行規定,并明確了處罰措施。
廣電總局網站截圖
媒體融合背景下的立法
“隨著媒體融合走向深入,全媒體傳播已經成為主流趨勢,融媒體中心等機構成為廣播電視業務的開辦機構,現行《廣播電視管理條例》設定的以廣播電臺、電視臺設立審批為主的管理體制,已經不再適應這一新的發展和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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