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北京3月18日訊(記者徐虹 劉佳)進入“十四五”開局之年,“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是新階段教育的“奮斗目標。今天,教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從縣域、學校、學生三個層面做出了詳細規定。從縣域層面,《指南》明確提出,各地不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得舉辦重點學校。
地方:五維測評 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就縣域層面,《指南》劃定了價值導向、組織領導、教學條件、教師隊伍、均衡發展等五個維度,旨在促進地方黨委政府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加強對義務教育工作的領導,履行舉辦義務教育職責,促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在具體細則中,針對縣域層面的首個“紅線”要求即“價值導向”,要求各地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詳細解釋為:樹立正確政績觀,辦好每所學校,關心每名學生成長。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傾向,不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單純以升學率評價學校、校長和教師;不舉辦重點學校。
此外,對于縣域教育水平的評價,也將建立“多把尺子”的評價機制。新版《指南》在評價縣域教育水平時,更加注重對加工能力的評定和考量。其中明確提出,注重結果評價與增值評價相結合。在關注學生發展、學校辦學、縣域義務教育發展合格程度的同時,關注其發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進步程度。同時,在關注縣域、學校全面育人整體成效和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的同時,要注重差異化和個性化發展。《指南》建議,各地要重自我評價與外部評價相結合,同時線上、線下動態記錄與考量。建立縣域、學校、學生常態化評價網絡信息平臺及數據庫,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并通過實地調查、觀察、訪談等方式,了解掌握實際情況,確保評價真實全面、科學有效。
學校:全面育人 免試就近入學是“紅線”
在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方面,《指南》明確主要包括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發展等五方面內容,旨在促進學校落實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要求,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充分激發辦學活力,不斷提高辦學水平和育人質量。
在評價細則中,包括“學校管理”一項,其中要求“保障學生平等權益”,即落實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實行均衡編班,不分重點班、快慢班;落實控輟保學登記、報告和勸返等責任;不存在違規招生、迫使學生轉學退學等問題。此外,近年教育部多次強調的手機管理、作業減負等要點也在考量體系之中,在“完善學校內部治理”中,《指南》要求學校加強作業、睡眠、手機、讀物、體質等管理。此外,要通過健全作業管理辦法,統籌調控作業量和作業時間;嚴控考試次數,不公布考試成績和排名;實現課后服務全覆蓋,提高課后服務質量。防止學業負擔過重等具體做法,實現學校規范教學實施。
學生:五育并舉 著眼終身發展
在學生發展質量評價中,《指南》要求,主要包括學生品德發展、學業發展、身心發展、審美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五方面內容,旨在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正確價值觀、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
3至5年一考評 與縣域黨政領導考核掛鉤
在考量與評價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結果時,《指南》提出與縣級黨政領導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認定等工作掛鉤。
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將實行縣和校自評、市級復核、省級評價、國家抽查監測,原則上每3至5年一輪,并保證在縣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校長任期內至少進行一次評價。
其中,學生發展質量評價結果作為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和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的重要依據,將學校辦學質量評價結果作為對學校獎懲、政策支持、資源配置和考核校長的重要依據,將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結果與縣級黨政領導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認定等工作掛鉤。
■ 馬上就訪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破五唯根本扭轉“分數論”
針對《指南》頒布的背景,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在發布會上表示,近些年來,各地積極探索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改革,積累了有益經驗,但科學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觀念尚未普遍建立,評價指標體系還不夠科學,評價方式方法還不夠有效,單純以升學率和分數評價學校和學生的傾向還沒有得到根本扭轉。因此,亟需制定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完善義務教育質量指導評價體系,指導各地各校提高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水平,促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北京師范大學校長董奇:因地制宜評價不分三六九等
北京師范大學校長董奇認為,《指南》的制定注重尊重差異,公平公正。他指出,評價的目的不是要分三六九等,而要因地制宜,符合實際,看起點、看進步、看增值。實事求是考察不同地區與學校在經濟社會發展條件、教育發展水平、師資生源等方面的差異,強調在自身原有基礎上的發展變化和進步貢獻,有利于調動全體教育系統的領導、教師們的積極性、創造性,做到更加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