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黃星)最近,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連續發布《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減負工作的通知》《福州市中小學家訪工作管理規定》,將家訪情況計入工作量。
根據要求,福州全市每個學生家庭每學年至少接受兩次學校家訪(入戶家訪一次,校園約見一次)。原則上,每學年班主任家訪不低于二分之一的學生家庭,該班科任教師對剩余約二分之一的學生家庭進行家訪。家訪情況將納入班主任、年段長等級考評和校長、教師年度績效考評的范疇,計入教師工作量;納入學校領導班子考核和教育督導、文明校園、平安校園等考核評價范疇,作為學校、教師評先評優工作的參考依據。
此外,福州明確,全市各小學一至二年級一律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其他年級書面家庭作業量控制在1小時以內,初中各年級不超過1.5小時,原則上小學一、二年級每學期學校組織一次統一考試,其他年級組織不超過兩次統一考試。各校不得組織針對學生假期學習情況的各類檢查考試,不硬性要求每名學生在假期全面完成學校布置的作業,鼓勵采取“基礎作業+彈性作業”的模式分層布置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