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自媒體為騙取流量而杜撰的虛假消息不時打破網絡空間的和諧,發出刺耳的噪音,其靠蹭熱度、聳人聽聞、炮制謠言以牟利的套路層出不窮。近一個時期以來,向梅、楊在葆、田華、王曉棠、呂中、王馥荔等著名表演藝術家紛紛“躺槍”。這些無良自媒體使用的手段是:不顧受害者安享晚年、家庭生活和睦、其樂融融或仍在影視劇中用心創作的事實,無中生有地捏造“兒子冷漠、兒媳刻薄、經濟困難、退休生活悲涼、無錢看病、日子困苦不堪、受親家欺負”等虛假消息,看上去仿佛一出“狗血”大戲。虛假消息的配圖使用老藝術家的照片,行文語氣常以第一人稱口吻,其字體偏大,明顯是充分考慮到方便老年受眾的閱讀,內容主要聚焦養老、兒女、看病等問題,觸及老年人的普遍“痛點”,往往令讀者難辨真假、信以為真。這些虛假消息閱讀量和轉發量都較高,動輒幾十萬甚至幾百萬,更提升了其“可信度”,留言里有不少讀者不免“真情實感”,一方面義憤填膺地罵“不孝子”“不孝兒媳”,一方面為老藝術家出謀劃策,包括如何處置銀行卡和房產等。殊不知這其實是一則精心策劃的“軟廣告”——擅自以老藝術家為“代言人”,先引發焦慮,再奉送“人生忠告”,誘導讀者產生共鳴、分享轉發,賺取流量,為下一步營銷甚至詐騙等行為鋪路。
近年來,自媒體在“收割流量”方面已經形成垂直細分的產業化運作。針對老年受眾,就故意渲染“晚景凄涼”;針對中年受眾,則圍繞住房、健康、育兒等話題販賣焦慮;針對年輕女性,更拋出性別歧視、物化等惡劣個案,擴大其傷害力。一些自媒體因相關問題被有關部門處理,但是頂風作案、打一槍換個地方的做法仍屢見不鮮,而且呈現打擊面大、傷害性強等惡性發展趨勢,如有自媒體炮制“返鄉體”“地域黑”文章,杜撰了諸多“細節”來“揭露”所謂“人間真實”,實則制造地域偏見、夸大城鄉差距,人為挑動階層矛盾。此類虛設議題、夾帶私貨、煽動情緒,最終達到流量變現的“操作”,如果說還處于“在違規邊緣瘋狂試探”的階段,那么對確有其人的老藝術家指名道姓,罔顧事實捏造與其家人、生活相關的負面信息,則涉嫌侵害隱私、貶損名譽,極有可能升級為違法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誹謗,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然而,由于這些老藝術家獲取相關信息的渠道不甚通達,年事已高、無心無力去一一澄清或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和家人的名譽,另一方面也沒有保護其權益的專業團隊、經紀公司等主客觀原因,對于這些自媒體營銷行為,他們要么不知自身權利正在受到侵害,要么求告無門、只能被動地置之不理。無奈的沉默,竟成了一些無良自媒體眼中的“默許”,隔一段時間就故技重施、卷土重來以圖“賺一筆”。
虛假消息給當事人及其家庭帶來負面影響,擾亂正常的網絡秩序且難以根除、屢禁不止,皆因操作成本低、獲取流量容易,維權難度大。對此,各平臺、機構、監管部門應以持續的重視和有力的措施積極應對,對于違法違規操作及涉事自媒體零容忍,共同守住底線。同時,老藝術家所在單位、行業組織、協會應形成監督、威懾力量,必要的時候主動承擔起保護之責,為當事人維權、發聲。
最后提醒一些自媒體,老藝術家為我國文藝事業奉獻一生,他們的文藝創作、從藝生涯、藝術精神都是廣大人民的傳家寶,守護老藝術家及那些熠熠閃光的名字所代表的精神財富,關乎民族文化精神的延續,人民藝術家常香玉的“戲比天大”、“新中國電影22大明星”之一秦怡在生活和影像中傳遞的“東方女性之美”、歌唱家郭蘭英的“永遠為人民唱歌”……他們身上還有很多值得媒體人挖掘的寶藏,同時這些寶藏也能吸引今天的人們去關注并引以為人生路上的指南。自媒體既然以“媒體”自命,誠應擔起媒體之責,為建設和諧文明社會盡一份力。如果只是占用網絡空間、公眾資源,卻肆意揮霍用戶黏性,無度消費讀者熱情及關注度,隨著大眾法律意識不斷提高,對網絡傳播規律的認識不斷深化,審美疲勞來臨之日,“謠言”“話術”揭破,種種“套路加持”必將消耗殆盡,而且一旦被刑法追責,造謠者那才是真正的“晚景凄涼”,走入窮途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