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核批準,由湖北省古建筑保護中心和湖北省標準化研究院共同編制的《湖北省建設項目文物影響評估報告編制規范》(以下簡稱《規范》)正式發布,即將于6月1日實施。
近年來,湖北省涉及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區劃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報批數量日趨增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要求,涉建項目編制文物影響評估報告是做好文物保護與利用的重要環節。為此,國家文物局在文物保護工程管理相關會議多次提出,鼓勵各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相關法律法規框架下,出臺符合各省文物保護自身特點的相關制度規范建設工作,推動不可移動文物周邊涉建項目程序化、規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