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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學位法》草案進入審議階段。草案共7章40條,包括總則、學位管理體制、學位授予權的取得、學位授予條件、學位授予程序、學位質量保障與監督、附則。草案對學位獲得者存在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入學資格,利用人工智能代寫學位論文,以及學位授予單位非法授予學位等行為進行了規定。其中,已經獲得學位者,在獲得該學位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決定,由學位授予單位撤銷學位證書。當前,AI的發展給教育帶來了新的挑戰。為了防止學生使用ChatGPT等工具作弊,密歇根州立大學文理學院副院長等海外高校的大學教授決定在秋季學期采用紙筆考試和手寫作文的方式進行評估。此外,英國牛津、劍橋、伯明翰大學等24所頂尖高校組成的羅素大學集團也發布了在校園中使用生成式AI工具的全新原則,各成員學校將制定相關課程和管理機構,以“合乎道德和負責任”的方式使用生成式AI等新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