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及千萬國企員工的切身利益的薪酬改革正式出爐。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28日召開的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 會議指出,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要堅持建立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改革方向,建立健全同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同國有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國有企業工資分配監管體制。
中國人民大學國企改革與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李錦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國企薪酬制度改革本質上是堅持按勞分配為主的基本分配制度,強調把勞動力市場、勞動生產率作為重要考評指標,突出了職工的主體地位。
自2003年建立新的國資管理體系以來,對于國有企業的工資管理在不斷規范和強化,解決了此前決定機制無序、行業嚴重不公平等弊端,逐步建立起了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的體系。
李錦表示,此次改革把國企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作為國企工資的兩個決定因素,這可能意味著,將通過人員精簡提高效率、激發活力,國企不能再依靠勞動力擴張的增長模式,而是注重科技含量和提高全要素生產率。
國資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周麗莎撰文分析稱,國有企業要堅持效益導向,進一步完善調控指標體系、調控方式,強化與經濟效益、投資回報緊密掛鉤的工資決定機制,切實扭轉部分企業工資與效益增長不匹配狀況,確保企業用工總量、工資水平與企業效益、競爭力相適應。
周麗莎表示,勞動生產率提高,是勞動者的勞動貢獻在具體企業的充分體現。這樣可以鼓勵勞動者為提高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做貢獻,既能體現勞動的價值,也能促進國企發展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既體現了市場的共性因素,也體現了企業個體的個性情況,更是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的充分體現。
薪酬改革的目的是為了充分調動國有企業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李錦表示,這次改革將真正觸及千萬國企員工的切身利益。
時任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在去年底召開的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表示,要盡快出臺實施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意見,深化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積極穩妥開展薪酬分配差異化改革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