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障法已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2023年立法工作計劃和國務院2023年立法計劃。為何要制定這樣一部法律?目前立法進展如何?還有哪些立法問題需要解決?
8月26日,在中國行為法學會主辦的首屆醫療健康法治高端論壇上,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第十四屆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景漢朝透露,醫療保障領域立法已經形成征求意見稿,在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前提下有些問題還需要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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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中國行為法學會主辦的首屆醫療健康法治高端論壇召開。 新京報記者 行海洋 攝
醫療保障領域需要一部綜合性、專門性、實踐性強的法律
黨的二十大指出,要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同時強調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毫無疑問,醫療健康離不開法律的規制保障和促進,健康中國建設離不開法治中國建設,它必須在法治的軌道上深入推進。”景漢朝認為,在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背景下,醫療保障必須也應當上升到法律的層面,提高法治化水平,促進醫療保障的高質量發展。
醫療保障領域立法是重要的政治任務。景漢朝指出,中共中央、國務院2020年出臺的《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里面有很多法治或與法治直接相關的表述,比如完善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機制、健全嚴密有力的基金監管機制,以及公平、權益、權責、權限、責任等一系列詞匯,這都屬于法律法規調整的范圍。
“更為重要的是,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強醫療保障領域立法工作,加快形成與醫療保障改革相銜接、有利于制度定型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這個任務是非常明確的。”景漢朝說。
此外,黨的二十大指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出到2035年建成健康中國。景漢朝認為,中國式現代化是14億多人口整體邁進現代化的社會,必須解決全體人民最為關切的健康利益問題。醫療保障是比較復雜的系統工程,它涉及行政管理部門、醫保經辦機構、醫療服務機構、藥品生產銷售機構、患者等多方主體的利益關系。
“要實現現代化,必須提高其統籌性、普惠性以及權威法律的強制性。目前我們國家的社會保險法、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等對醫療保障領域都作出了一些規定,應該說對我們健康事業的發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景漢朝指出,但是有關醫療保障領域的規定相對都比較原則,實踐操作性弱一些,需要有一部綜合性、專門性、實踐性強的法律來規范調整。
他指出,為此應當加快推進醫療保障領域的立法進程,形成與醫療保障改革相銜接的法律法規體系。
醫療保障怎么界定,是立法上最基本的一個問題
黨中央、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對醫療保障立法高度重視,目前醫療保障立法已經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2023年的立法工作計劃和國務院2023年的立法工作計劃。
景漢朝透露,醫療保障領域立法已取得初步進展。國家醫療保障局等有關部門經過深入調研,已經形成征求意見稿。此外,國家醫療保障局還先行先試,依據職責要求,制定和推動出臺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制度性成果,從法規的角度為醫療保障納入法治化軌道奠定了基礎。
“在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前提下還需要進一步的完善,有些問題還需要深入研究。”景漢朝提出,比如如何精確確定“醫療保障”的含義概念,也就是什么叫醫療保障?
“實際上在實踐當中這個概念使用還不統一、不嚴格、不規范。醫保是干什么的?這兩個字有的時候是醫療保障的簡稱,有的時候是醫療保險的簡稱,這問題就來了。”景漢朝認為,要制定一部醫療保障法,醫療保障怎么界定,是立法上最基本的一個問題。
此外,醫療保障法調整范圍到底有多大?調整哪些問題?哪些法律關系要列入到醫療保障法里邊?景漢朝提出了醫療保障立法需要解決的一系列問題。
“我去相關部門調研的時候,醫院的領導同志就提出來,醫院為患者服務,醫療保障立法得保障醫療單位,要只是規定醫療保險錢的問題可能還不行。”景漢朝指出,這是在立法當中必須要真正研究的問題。
立法是一個比較復雜的過程,既需要吃透實踐需求,又需要深化理論認知,加強理論指引。景漢朝表示,希望理論界各位專家學者加強研究,發揮智囊作用,與實務部門一道,共同推動醫療保障法在更加完善的基礎上早日出臺。
新京報記者 行海洋
編輯 陳靜 校對 吳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