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洋債案再有新進展。根據浙江法院網公示,德邦證券將向五洋建設實控人陳志樟、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大公國際進行追償,開庭日期為6月23日。
2020年12月31日,全國首例公司債券欺詐發行案“五洋債”案一審宣判,法院審理認為,五洋建設以虛假財務數據騙取債券發行資格,構成欺詐發行、虛假陳述,應對投資者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債券承銷商德邦證券未勤勉盡職,對案涉債券得以發行、交易存在重大過錯,應對五洋建設應負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去年9月, “五洋債”案二審判決出爐,五洋建設實際控制人陳志樟、承銷商德邦證券和審計機構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對投資者的債務本息承擔100%連帶賠償責任。
今年3月25日,杭州市中院宣布“五洋債”案件案款發放情況,立案執行案件的案款已執行到位。
按以往市場慣例,券商在證券的欺詐發行中具有先行賠付的義務,因此德邦證券承擔兜底賠償責任也在預期之中。
五洋債案件對公司影響巨大,德邦證券的管理層也發生了變動。2020年3月,金華龍正式擔任德邦證券董事長,原董事長姚文平此前因受“五洋債”事件拖累而離職。同時,德邦證券的IPO計劃也告吹。
自2015年以來,德邦證券營收呈現下滑趨勢,2021年公司虧損4.6億元。(記者 陳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