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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報訊(記者雷巍巍、通訊員駱勝東)7月6日,湖南省石門縣與湖北省松滋市、鶴峰縣、巴東縣、宜都市、長陽土家族自治縣、五峰土家族自治縣,共同簽訂“林長制+生態司法”區域合作協議,探索毗鄰區域森林資源共建共管共護共享的保護發展機制,實現森林資源保護發展與生態司法融合,爭創全國“綠色崛起”典范。
根據合作協議,湘鄂七縣市將在森林資源保護、森林防火工作、野生動植物保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林業產業發展、林業行政執法、林業糾紛排查化解等7方面加強合作。
合作協議明確,湘鄂七縣市將在跨區域涉林案件的立案、文書送達、委托調查、財產保全、委托執行等事項上加強協作、配合,推進司法資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建立跨區域保護森林資源警務合作機制,共同打擊涉林犯罪。在涉及重大涉林案件、群體性事件、自然災害、安全生產事故時,及時通報,會商研判;加強對林長、林長辦、林長制成員單位在履行林長制工作職責上進行法律監督,發現涉林案件線索,第一時間通知檢察院提前介入;加強對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涉林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指導,持續開展涉林矛盾糾紛排查化解。
據了解,湘鄂七縣市林長制辦公室將參與“林長制+生態司法”區域協作,推動毗鄰區域林長制成員單位、鄉鎮林長制辦公室開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