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保監會公開第五批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名單,中小銀行成重災區。
此次向社會公開的第五批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共計43名,包括15位自然人和28家法人。其中,地方中小銀行股東占比近八成,涉及遼寧、內蒙古、新疆、河南、貴州等多個地區的農商行及村鎮銀行。
銀保監會表示,股東股權和關聯交易違規行為是銀行業保險業市場亂象的主要表現形式,也是引發金融風險的重要源頭之一。
數據顯示,截止2021年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多達4604家,其中,農村商業銀行1596家、農村合作銀行23家、農村信用社577家、村鎮銀行1651家。央行3月末發布的《2021年四季度央行金融機構評級結果》顯示,農合機構和村鎮銀行風險仍是最高,高風險機構數量分別為186家和103家。
中小銀行改革化險第五年 高風險機構數量持續壓降
今年是中小銀行走改革化險之路的第五年。5月20日,銀保監會召開通氣會,回應中小銀行改革化險問題時表示,201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來,監管部門持續督促和引導城商行、農村中小銀行堅守定位,回歸本源、專注主業,持續整治金融亂象,取得明顯成效。
其中,銀保監會在2018年至2020年曾開展為期三年的股東股權專項整治,規范和提升農村中小銀行股東股權管理和公司治理。伴隨著監管加強整治力度,當前中小銀行的股東股權亂象已被初步遏制。
自2018年以來,監管部門累計處置高風險農村中小銀行627家,處置不良貸款2.6萬億元,金額超過前十年的總和。2021年末,農村中小銀行貸款占比較2017年末的47.5%上升至55.1%。
為推動改革化險,近年來城商行加大不良處置力度,2017-2021年累計處置不良貸款1.8萬億元;資產增速也逐步回歸行業均值,貸款占比上升至51.3%;高風險機構數量持續壓降,風險總體收斂。
值得關注的是,近兩年來中小銀行合并重組趨勢顯現,新設四川銀行、山西銀行、遼沈銀行、中原銀行等吸收合并部分風險機構。
央行2021第四季度金融機構評級報告顯示,高風險機構連續6個季度下降。
監管引導多渠道出清風險 鼓勵兼并重組及外源資本補充
伴隨金融防風險持續深入,監管部門頻出舉措進一步推動中小銀行改革化險。
銀保監會強調, 要嚴格股東準入、壓實股東責任、強化股東約束、優化股權結構,嚴厲打擊違規持股、操縱機構正常經營、利用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等突出亂象,加大對違法違規股東的教育懲戒和公開披露力度,進一步提高股東違法違規成本,切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強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能力。
此外,近日央行、銀保監會也再次發聲,繼續鼓勵中小銀行兼并重組,同時加大外源資本補充力度。
銀保監會在5月20日的通氣會上表示,近年來,銀保監會全力推進中小銀行改革化險,穩妥處置了一批風險點,守住了風險底線;中小銀行風險總體可控,整體收斂;但從存量看,部分地區歷史積累的風險體量較大,需持續加大處置力度。
會上,銀保監會還提出,將繼續按照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基本方針,深入推進中小銀行改革化險,持續增強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談及中小銀行的后續改革化險之路,光大證券(601788)分析師王一峰分析,一攬子政策安排下,監管將進一步推動中小銀行改革化險。現階段,存量高風險機構呈現區域集中特點,內在問題是金融生態分化進一步加深帶來的負向循環壓力,疊加金融機構自身公司治理不善、經濟增速放緩與疫情影響共振、產業結構調整等因素。
王一峰建議,中小銀行應該做好專項債補充資本,修復銀行資產擴張及可持續經營能力;推進市場化并購重組;壓實各方責任,依法讓股東和債權人承擔損失,嚴防道德風險;堅守“監管姓監”,一體推進金融反腐和處置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