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近期餐飲單位檢查發現問題的處置情況進行通報,其中包括小吊梨湯、新辣道魚火鍋、和彩放題自助餐廳等品牌。根據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介紹,上述品牌由于存在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未在生產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等問題,被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和罰款等。
具體通報情況如下:
1.北京和彩朝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和彩放題自助餐廳藍色港灣店)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2. 北京永安小吊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小吊梨湯貴友店)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未在生產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3.北京德臣軒餐飲有限公司(金小廚私家廚房)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4.北京新辣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朝陽青年路餐飲分公司(新辣道魚火鍋朝陽大悅城店)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5.北京馬瑞納餐飲管理有限公司(MARINA牛排屋朝陽店)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6.北京六福通盛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好滿福蘭州傳統牛肉拉面北京東壩店)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7.北京嘗試西餐廳(嘗試意大利餐廳)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發生變化,食品經營者未按規定申請變更經營許可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8.北京市朝陽日盛餐廳(日盛牛肉面)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未取得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其給予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5644元。
9.北京點點點線貿易有限公司(三點一線酒吧)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未取得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其給予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6220元。
10.王安坤(山下食堂)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未取得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其給予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57050元。
11.北京君臨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朝陽第一分公司(朕•川小館)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入網食品經營者超過許可的經營項目范圍從事食品經營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對其給予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5892.3元。
12.北京唯珍惠美商貿中心(優布勞精釀啤酒雙井富力城店)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入網食品經營者超過許可的經營項目范圍從事食品經營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對其給予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71532.9元。
13.北京七月南風餐飲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七月南風百子灣店)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未按規定申請變更經營許可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14.北京史蒂夫古德約翰國際餐飲有限公司(史蒂夫古德約翰國際餐飲)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發生變化,未按規定申請變更經營許可的行為和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和《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和《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記者 趙述評 張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