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3月25日發布的2021年四季度央行金融機構評級結果顯示,大部分機構在安全邊界內(1-7級),高風險機構(8-D級)連續6個季度下降,較峰值壓降過半。全國高風險機構數量較峰值已減少333家,現有316家高風險機構總資產僅占銀行業總資產的1%。
專家認為,當前國內金融機構風險防范取得進一步進展,金融體系整體保持穩健,宏觀風險趨于收斂態勢。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表示,這一方面是由于國內經濟穩步恢復,金融機構經營情況整體持續改善;另一方面是國內金融管理部門協同施策取得良好成效,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工作進展順利。
人民銀行介紹,從整體上看,大部分機構評級結果在安全邊界內(1-7級),資產占比約99%。評級結果在“綠區”(1-5級)的機構2201家,“黃區”(6-7級)機構1881家,“紅區”(8-D級)機構316家。
從機構類型看,評級結果顯示,大型銀行評級結果最好。中小銀行中,外資銀行和民營銀行的評級結果較好,分別有93%和70%的機構分布于1-5級,且無高風險機構;城市商業銀行有67%的機構分布于1-5級,但也有10%的機構為高風險機構(資產占全部城商行的3%);農合機構和村鎮銀行風險最高,高風險機構數量分別為186家和103家,資產分別占本類型機構的5%、7%。
從地區分布看,評級結果顯示,存量高風險機構數量呈現區域集中特點。截至2021年末,全國11個省(市、區)已無高風險機構,13個省(市、區)高風險機構為個位數。存量高風險機構主要集中在四個省份。
展望未來,周茂華表示,目前,全球疫情影響尚未完全結束,我國經濟復蘇不平衡問題仍存在,外部不確定性、不穩定因素較多,部分金融機構經營仍面臨不小挑戰。金融管理部門需繼續引導金融機構完善內部治理,不斷提升金融機構抗風險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來源:中證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