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違約,保薦人比投資者還“忙”,這是全面強化持續督導要求下科創板的新現象。
11月6日晚,當天停牌的容百科技發布公告,對比克動力的逾2億元應收賬款發生逾期。往前回溯,在此前招股書和審核問詢中已多次追問應收款風險。此次逾期這也同時向市場傳遞重要信號,發行上市審核中信息披露的“風險提示”并非形式,投資者應加大對風險因素的判斷和辨別。
同日,公司保薦券商中信證券發布持續督導核查意見,對違約情況和風控措施、償債情況和抵押物、減值計提等事項進行核查,并計劃在11月末和12月末對容百科技進行專項現場檢查。
科創板上市規則設置專章,根據科創板公司特點列明了應當披露的行業信息和經營風險,同時也明確了保薦人的各項持續督導義務與執行標準。在此之前,已有保薦券商就訴訟等風險事件,發表過持續督導的核查報告。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在科創板公司持續監管環節亦要求嚴格執行。
容百科技應收款逾期
停牌一天后,容百科技公告了一則應收款逾期的公告。
公告顯示,容百科技及公司全資子公司湖北容百收到比克動力的商業承兌匯票共計7002.84 萬元,到期日為2019年10月29日,目前已到期但未能實現兌付。公告還稱,截至公告披露日,包括前述到期匯票在內,容百科技對比克動力的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已有2.08億元,其中逾期賬款及已到期未兌付匯票合計2.06億元,存在無法回收的風險。
容百科技此前曾在招股書中就有關事項作了相關經營和財務風險提示。
招股書顯示,容百科技曾提示,若未來公司主要客戶經營情況不利,降低對公司產品的采購,出現貨款回收逾期、銷售毛利率降低等問題,將會對公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此外還提醒,2019上半年,比克動力通過電匯與票據方式對公司的合計回款金額超過億元,回款比例已接近50%。如果比克動力經營狀況出現重大不利變化,致使前述應收賬款無正常收回,將會對公司業績產生一定不利影響。
針對此次逾期,容百科技表示,目前已采取提示付款、上門催收、簽訂付款協議等方式催收相關款項,并要求比克動力提供資產抵押作為付款保證。11月2日,比克動力還向容百科技及湖北容百出具了新的付款協議,承諾自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6月15日,支付全部應付款項合計2.09億元。雙方還簽署了4份抵押協議,鄭州比克以房產附屬工程和設備原值共計2.04億元作為抵押物,保障比克動力對公司及湖北容百的債務共計2.09億元。
盡管已有事前提示和事后處置方案,但容百科技依然在公告中提醒,如比克動力的應收賬款無法全部或部分收回,將可能導致公司2019年凈利潤大幅下滑甚至可能虧損。
持續督導責任要求高
在科創板,風險事件發生時,投資者多了一層防線。科創板上市規則辟出專章,對應當披露的行業信息和經營風險、重大事項等作出細化要求,規則更貼近科創企業發展實際;同時更是對保薦機構的持續督導加以強調和完善,持續督導要求提升。
在今年7月、8月期間,光峰科技披露了多起涉及知識產權糾紛的公告。因相關訴訟公告分別觸及資產被查封或凍結、核心知識產權出現重大糾紛等條款,其保薦機構發表了核查意見公告。這也是科創板開市后首份風險類持續督導核查意見。此次容百科技的逾期公告,也是科創板持續督導相關規則的又一次顯效。
根據上市規則,保薦機構應當在上市公司年報和半年報披露后15個交易日內,披露持續督導跟蹤報告。其中,持續督導報告要包括的內容有重大風險事項、重大違規事項、主要財務指標的變動原因及合理性、核心競爭力的變化情況、研發支出變化及研發進展、新增業務進展是否與前期信息披露一致等。此外,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及是否合規,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董監高的持股、質押、凍結及減持情況等,也需要保薦機構發表核查意見。
不僅如此,若上市公司未實現盈利、業績由盈轉虧、營業收入與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出現其他主要財務指標異常,保薦機構也需要在持續督導跟蹤報告顯著位置,針對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風險發表結論性意見。
根據中信證券發表的上述核查意見,其表示已核查11月2日簽署的新付款協議,訪談了公司董事長及相關人員,比克動力具有履行付款協議的能力,但同時也提醒了付款協議的履行風險。同時,其還核查了雙方4份抵押合同,并提請公司關注抵押資產的可變現價值,盡快進行抵押資產的價值評估。
中信證券還表示,將在11月15日前對比克動力相關負責人員進行訪談,了解其經營和財務情況;還將對抵押的房產附屬工程和設備進行現場勘查,訪談當地工商管理部門,繼續核查償債能力與抵押物情況。此外,其還表示應收款項回款事項直接關系到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計劃在11月末和12月末對容百科技進行專項現場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