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交行發布一則《關于個人按揭類貸款、個人線上抵押貸(消費)提前還款補償金收費調整的公告》。公告指出,為進一步做好個人按揭類貸款、個人線上抵押貸(消費)相關金融服務,規范提前還款補償金收費行為,交通銀行對個人按揭類貸款、個人線上抵押貸(消費)提前還款補償金收費標準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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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調整前,交行的收費標準分為兩種情況,一是部分提前還款補償金。每年可免收補償金進行部分提前還款一次,從第二次開始,收取部分提前還款補償金,補償金額為當次提前還款本金金額的1%。
二是全部提前還款補償金(只適用于普通貸款,不適用于循環貸款)。對下列全部提前還款情況收取當次提前還款本金金額的1%:一種是貸款期限2年(含)以上5年(含)以下,1年內全部提前還款;另一種為貸款期限5年以上,3年內全部提前還款。
而此次調整后,交行相關收費標準變為,個人按揭類貸款(包括個人住房貸款、個人商業用房貸款、個人廠房貸款)及個人線上抵押貸(消費),提前還款補償金收取具體以貸款合同中約定為準,補償金比例為提前還款本金金額的1%。
值得一提的是,在具體實施上,交行表示,在合同約定基礎上,各地分行具有補償金優惠減免權限。調整后的收費標準將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在2022年11月1日前仍按原收費標準執行。
藍鯨財經發現,此次并非交行今年第一次調整提前還款補償金收費。就在今年6月初,交行發布汽車消費場景貸提前還款補償金的公告。公告指出,汽車場景消費貸用戶,還款不滿1年時,補償金額為當次提前還款本金金額的3%;用戶還款滿1年時,不收取補償金。有品牌優惠活動時,可以減免部分或全部補償金,具體以貸款合同中約定的為準。上述收費標準將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那么,銀行對于提前還款要收取補償金到底是否合理?中關村互聯網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董希淼指出,這在法律上是沒有問題的,但在實踐中,較少銀行對提前還款行為收取違約金(補償金)。
董希淼解釋道,商業銀行向客戶發放貸款,并以合同形式明確約定貸款期限、利率等要素。全部或部分提前還款,違背了貸款合同中關于貸款期限的約定,是一種“違約”行為。這是部分銀行對提前還款行為收取違約金(補償金)的邏輯基礎。
“目前法律未明確規定提前還款需要支付違約金(補償金),具體需要看貸款合同約定。如果貸款合同明確約定提前還款需要支付違約金(補償金),那么交通銀行按照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補償金)在法律上沒有問題。但在實踐中,較少銀行對提前還款行為收取違約金(補償金)。少數銀行即使有收取違約金(補償金)的約定,客戶往往可以申請豁免,或通過購買一定金額金融產品或存款獲得豁免。”其表示。
近期,“提前還房貸值不值”的話題曾在網上引起熱議,為減輕還款壓力,很多購房者將提前還貸納入考慮范圍。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交行這則看似普通的公告,其實背后說明當前提前還款的現象是在增加的。
“要充分認識到購房者提前還貸的心理,部分是考慮到還款的壓力想提前償還,以減少后續的利息開支;部分是希望提前還貸進而把房產做抵押,進而獲得成本更低的貸款;部分則是近期有閑余資金,投資別的理財領域會覺得不劃算。銀行要對此類提前還貸的動機有充分的認識,以更好做好金融服務。”
嚴躍進表示,此類公告簡單理解其實是,銀行不太歡迎提前還貸的行為。這和今年銀行貸款的投放任務等有關,若是提前還貸多了,某種程度上銀行今年的信貸包括房貸投放任務會完成不了,所以也是反映了銀行信貸部門的一種心態。尤其是各地明確在督促銀行加快房貸投放,類似提前還貸會使得貸款余額減少,客觀上銀行是會抵觸此類客戶提前還貸行為的。
董希淼也認為,交行此次收取所謂提前還款補償金的條件較為苛刻、比例較高,可能出于兩個方面原因,一是今年以來個人貸款有效需求不足,增長緩慢,試圖以收取“補償金”手段遏制客戶提前還款行為;二是近年來由于加大向實體經濟讓利,費用減免較多,中間業務收入下滑明顯,通過收取“補償金”增加中間業務收入。
其預計,鑒于金融管理部門多次要求銀行加大對實體經濟支持服務,采取切實措施積極為企業和個人紓困解難,因此在交行發布此公告后,其他商業銀行不會同步跟進。藍鯨財經發現,截至發稿,交行上述公告疑似已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