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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來自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成都住建”的信息顯示,成都出臺進一步優化區域限購的通知。
通知指出,為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切實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堅決遏制投機炒房,改善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局部區域供需失衡狀況,促進職住平衡,推動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優化區域限購措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將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統一為一個住房限購區域,具備該區域內任一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備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該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該區域購房套數、戶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購要求保持不變。
在成都東部新區、青白江區、新津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區域內生活工作且無自有產權住房的非成都市戶籍居民家庭,可在該區域內購買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通知出臺的背景是,目前成都市限購區域劃分較多,購房規則復雜,群眾購房便利度不高;局部區域受資源約束等影響,住房市場供需不匹配;部分區域群眾購房選擇范圍較小,尤其是戶籍或繳納社保在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的居民家庭,無法在龍泉驛區、雙流區等相鄰區域購買住房,增加了新市民、青年人的購房壓力,不能切實滿足剛性住房需求。
此外,部分在成都東部新區、青白江區、新津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生活工作的非成都市戶籍居民家庭,雖群眾有購房意愿且該區域住房供應充足能滿足合理住房需求,但無購房資格,無法真正實現安居樂業。
通知自2022年11月1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