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經濟時代,作為重要生產要素的數據被譽為“新黃金”“新石油”。如今,數據資源價值進一步得到驗證。
今日,在首屆全球數字貿易博覽會上,杭州國際數字交易中心正式揭牌。該交易中心聚焦培育發展數字應用新興商業模式和新興業態。截至目前,已與215家企業建立合作關系,上架產品428件,實現457筆數據業務交易,累計實現交易金額超13億元,其中海外交易金額2065萬美元。
此外,根據數據交易網披露,未來2-3年,深圳數據交易所、貴州大數據交易所等數據產品交易規模有望突破百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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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交易所數量與交易規模持續擴容的同時,我國數據交易法規標準也日漸健全。
就在12月9日,財政部發布《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稿》旨在加強企業數據資源管理,規范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強化相關會計信息披露,發揮數據要素價值。
同時,華安證券指出,數據要素的本質,對標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因此,未來在數據要素發展過程中,其必然經歷數據資源—數據資產化—數據證券化的過程。此次文件從會計角度解決了數據資產化的問題,是后續數據要素進一步實現其他作為生產要素功能的必要條件。
進一步地,該券商稱,我國數據交易建設進入2.0階段。基于我國數字化戰略和人口規模等特點,我國數據交易產業將具備較好的數據規模基礎。在政策、生態、市場等多重驅動下,數據交易有望成為數據要素產業未來發展的核心增長極。
放眼全球,數據顯示,2021年全球數據交易流通市場規模已達兩千億元,其中北美占近二分之一,歐洲占四分之一,中國占八分之一。由于歐美數據交易市場起步較早,市場規模較大;而我國數據要素市場起步較晚,權屬、交易、監管等法律法規還有待完善。
不過,本次《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發布后,東北證券認為,此次財政部文件時間節點大超預期,表示出國家高層對數據要素化高度重視,未來包括《數據資產評估指導意見》等一系列政策必將會加速持續落地。
而東方證券也給出相似觀點稱:
針對確權、定價、監管等難點,我國有望持續推進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完善隱私保護、數據確權、數據定價等制度,建設統一可靠的數據交易市場和成熟的監管體系。
大力推進政府企業數據開放共享,鼓勵數據流通交易。
努力提高數據采集、存儲、處理、分析、融合應用等各方面的技術水平,提升數據的可用性,深挖數據價值。
整體來看,數據要素產業鏈包含多個環節,囊括數據采集、存儲、加工、流通、分析、應用、生態等眾多環節,涉及眾多參與者。梳理多家券商機構觀點,有望受益于我國數據要素市場興起的企業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