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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日,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正式啟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規則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了解,此次注冊制改革總的思路是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管,在“放”的同時加大“管”的力度,督促各市場主體歸位盡職,營造良好市場生態。
進一步改進主板交易制度的主要措施為:一是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二是優化盤中臨時停牌制度。三是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納入融資融券標的,優化轉融通機制,擴大融券券源范圍。
不過需要說明的是,這次改革從主板實際出發,對兩項制度未作調整。一是自新股上市第6個交易日起,日漲跌幅限制繼續保持10%不變。主要考慮是,從實踐經驗看,主板存量股票及新股第6個交易日起波動率相對較低,10%的漲跌幅限制可以滿足絕大部分股票的定價需求。二是維持主板現行投資者適當性要求不變,對投資者資產、投資經驗等不作限制。
在交易所審核環節:交易所承擔全面審核判斷企業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責任,并形成審核意見。審核過程中,發現在審項目涉及重大敏感事項、重大無先例情況、重大輿情、重大違法線索的,及時向證監會請示報告。證監會對發行人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板塊定位進行把關。
在證監會注冊環節:證監會基于交易所審核意見依法履行注冊程序,在20個工作日內對發行人的注冊申請作出是否同意注冊的決定。
同時,證監會將轉變職能,加強對交易所審核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一是統一審核理念、標準,保持審核尺度一致。二是在交易所審核過程中,按標準選取或按一定比例隨機抽取在審項目,關注交易所審核理念、標準的執行情況。三是督促交易所建立健全“防火墻”、加強質控部門和上市委、重組委把關責任等內部制衡機制。四是對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