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網財經訊 6月29日,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披露的罰單顯示,山東歷城圓融村鎮銀行因提供虛假統計報表等6項違規,被警告并罰款61.5萬元。
具體違規事項如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提供虛假的統計報表;
2.違反賬戶管理規定;
3.違反人民幣反假有關規定;
4.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5.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6.未按要求使用格式條款。
時任山東歷城圓融村鎮銀行副行長黃祖瑞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1萬元。
第3、5條違規事項違反反洗錢規定,其出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
第九條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和實施客戶身份識別制度。
第十一條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