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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鄧州市政府網站23日公布《關于印發鄧州市促進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下稱通知)。其中明確,新市民在鄧州市中心城區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稅繳納的,可以享受所繳契稅款50%補貼。
鄧州市政府稱,通知旨在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進一步激活鄧州市房地產市場主體活力,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提出,6層以下的商品房項目,完成主體1層結構封頂工程;7至12層小高層建筑完成主體2層結構封頂工程;13層以上高層建筑完成主體4層結構封頂工程,即可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鼓勵有條件有實力的開發企業現房銷售。
建立完善房地產企業信用等級評價體系,強化評價結果共享應用,將重點監管資金額度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結果掛鉤,按照信用評價等級實施差異化管理。
信用等級B級及以上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項目主體工程完成后,可申請撥付2%不可預見費;二次結構、內外墻粉刷工程完成后,可申請撥付2%不可預見費;水、電、門窗工程完成后,可申請撥付2%不可預見費;消防、電梯、外墻裝飾工程完成后,可申請撥付2%不可預見費。
信用等級C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主體、二次結構、內外墻粉刷工程完成后,可申請撥付2%不可預見費;水、電、門窗、消防、電梯、外墻裝飾工程完成后,可申請撥付2%不可預見費。
通知還支持城鎮居民改善型住房消費需求,對個人轉讓住房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可按住房轉讓收入的1%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公積金貸款使用方面,通知規定,允許異地繳存公積金職工在鄧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實現異地職工享有在鄧同等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提高貸款最高限額,單人繳存公積金的家庭,最高限額由不得超過40萬元提高到不得超過5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繳存公積金的家庭,最高限額由不得超過50萬元提高到不得超過60萬元。
鄧州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通知提出,對具有大中專以上學歷的人才在本地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自主創業并繳納3個月及以上社保的,以及對原籍不在中心城區,因工作或上學等各種原因來鄧的新市民,在鄧州市中心城區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稅繳納的,可以享受所繳契稅款50%補貼,補貼以家庭為單位,夫妻雙方不能同時享受。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對符合上述條件的購房戶每套優惠5000-10000元。
此外,對擁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通知指出,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