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弘高24日晚間公告稱,因審計委員會及內部審計未按規定履職等問題被北京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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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弘高稱,近日收到北京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北京弘高創意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2】203號(《決定書》)。經查,ST弘高存在以下問題:
1、治理制度體系陳舊未及時更新。
公司治理制度未根據證券期貨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廢止情況及時更新,部分條款內容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定。
2、審計委員會及內部審計未按規定履職。
《公司章程》對設立審計委員會未做強制要求,且審計委員會未按《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的規定,定期召開審計委員會工作會議,未督導內部審計部門至少每半年對提供擔保、關聯交易、大額資金往來等事項進行一次檢查。
3、未對工程項目實施有效管控。
公司向審計機構提供的2021年取得的結算資料中,多個項目結算日期為以前年度。另外,部分項目已于以前年度結算,但公司未能及時獲取結算資料。公司對工程項目管控不力,影響了合同資產和應收賬款的列報及減值計提的準確性。
北京證監局稱,上述問題違反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證監會公告〔2022〕2號)第六條、三十條、一百零七條,《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證監會公告〔2018〕29號)第三十八條、三十九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規則》(證監會公告〔2022〕21號)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北京證監局對ST弘高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將相關違規行為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北京弘高創意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為室內裝飾業務,包括裝飾設計和裝飾工程兩個板塊,公司承接的項目涵蓋高檔酒店、高檔寫字樓、企事業機關單位辦公樓、商業綜合體、精品住宅、醫療展館等多種業態類型。
二級市場上,ST弘高收漲0.64%,股價報1.57元,市值16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