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修改IPO文件,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安信證券)及兩名保薦代表人被深交所書面警示。
深交所28日公布的一則監管信息顯示,2021年5月25日,深交所受理了安信證券推薦的浙江野風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經查明,安信證券、于右杰、王志超在擔任項目保薦人、保薦代表人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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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薦代表人擅自刪除修改通過公司內部審批程序的申報文件,保薦人內部控制執行有效性存在缺陷
深交所現場督導發現,保薦代表人對于經質控、內核審批通過且履行完用印程序的《發行保薦工作報告》《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等正式申報文件,擅自進行重大刪除、修改后,未按規定重新履行質控、內核以及用印審批程序即直接向深交所報送。
具體如下:一是《發行保薦工作報告》(申報稿)第二節之“五、內核委員會討論的主要問題及落實情況”中,原共有36個問題,保薦人項目組刪除了其中32個問題的所有內容,合計刪除20410字,涉及收入、成本、費用、資產、生產經營、歷史沿革等多個方面重要內容。以上刪除問題涉及發行人經營狀況、業務合規性等重要方面以及創業板審核關注要點、審核問答規定的重要內容。
二是《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中將“應收賬款管理風險”“存貨不能及時變現的風險”“市場競爭風險”三個風險因素從“重大風險”章節中移除,新增“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風險”一個風險因素,并對“三創四新”相關論述進行較多修改。
二、對發行人市場推廣費的結算依據、實際控制人資金流水等事項核查不到位
一是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及審核問詢回復顯示,報告期內發行人子公司浙江康吉爾藥業有限公司(簡稱康吉爾)2018年、2019年會議及學術推廣費分別為565.62萬元、532.00萬元。康吉爾與市場推廣服務商簽署推廣服務協議,約定依據市場實際服務情況(包括服務內容、服務效果等)考評支付推廣服務費。
深交所現場督導發現,發行人子公司康吉爾推廣費結算僅與其產品銷量掛鉤,與推廣服務商提交的服務成果文件不存在關聯。招股說明書披露的“根據市場實際服務情況(包括服務內容、服務效果等)考評支付推廣服務費”與實際情況不符,保薦人及保薦代表人對發行人推廣費用結算依據核查不到位。
二是深交所現場督導發現,發行人實際控制人俞蘠對于與李巧巧等人存在的大額資金往來解釋為借款,保薦人及保薦代表人在盡職調查過程中僅取得了前述部分相關人員的書面說明,未對借款協議等證明文件進行核查,核查程序執行不到位。
深交所指出,保薦人安信證券及保薦代表人于右杰、王志超,承擔了發行上市申報文件編制和信息核查驗證把關職責,但未充分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未按照《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等執業規范的要求,對發行人市場推廣費用結算依據、實際控制人資金流水等事項進行充分核查,核查程序執行不到位,發表核查意見不審慎。
同時,保薦代表人擅自刪除、修改通過公司內部審批程序的申報文件后,未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和《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指引》第十三條、第六十六條的規定重新履行質控、內核程序以及用印審批程序即向本所報送,保薦人安信證券投行內部控制執行有效性存在缺陷。
上述行為違反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下稱《審核規則》)第三十條、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根據《審核規則》第七十二條、第七十四條規定,深交所決定對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薦代表人于右杰、王志超采取書面警示的監管措施。
事實上,這并不是安信證券及2名保代因上述事項首次被監管點名。
證監會網站11月8日公布了對于右杰采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6個月的措施決定。經查,于右杰作為浙江野風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發行上市保薦代表人,擅自修改通過公司審批的申報文件,未按公司要求重新履行審批程序。
早在9月30日,證監會先行披露了對安信證券和另一位保薦代表人王志超的行政監管措施。王志超因未及時發現并制止于右杰的違規行為,被采取監管談話措施。安信證券合規負責人、投行業務負責人同時被要求接受監管談話。
中證協信息顯示,于右杰在證券業從業已有11年,不過成為注冊的保薦代表人迄今剛滿2年。另一位被罰監管談話的保薦代表人王志超,從業時間有14年,注冊成為保薦代表人已有10年,有2條違法失信記錄。
安信證券共有174名注冊的保薦代表人。公司官網資料顯示,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并先后于2006年9月、12月以市場化方式收購了原廣東證券、中國科技證券和中關村證券的證券類資產,公司現為全牌照綜合類券商。(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