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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網站消息,廣州市市場監管局開展禁止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專項整治行動。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指出,近年來,部分經營者公開或變相冒用軍隊名義,生產銷售“軍中茅臺”“軍隊特供”等假冒偽劣商品,嚴重損害軍隊形象,又影響國家經濟環境治理。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上級要求,扎實開展禁止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專項整治行動,并取得良好成效。截至11月28日,累計監測網絡經營主體114288家/次,針對超市、便利店、煙酒類專營店、餐飲店等煙酒銷售場所共出動254人/次,開展核查2447余家/次,發現并核查處置涉嫌借助“軍隊”名義進行營銷活動違法信息線索21條,立案1宗。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稱,加強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延續2021年以來對網絡銷售“特供、專供、軍需、軍服”等的監測監管工作,嚴格落實文件關于“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名義,以任何形式進行商業宣傳;嚴禁線上線下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嚴禁軍隊單位訂購‘軍’字號煙酒;加強對違規生產、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和涉軍注冊商標監管”的要求,持續開展涉“軍”字號網絡交易商品的監測,對天貓、淘寶、1688、蘇寧易購、京東等各大平臺上的我市入網經營者及轄區電商平臺、自建網站、微信公眾號、小程序等開展監測,嚴厲打擊違規交易的行為。
全面禁止線下商戶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加強對超市、便利店、煙酒類專營店、餐飲店等煙酒銷售場所的核查,要求商戶對照檢查,發現有相關商品,及時下架。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還表示,加強普法宣傳,督促網絡經營主體落實責任。結合日常工作,通過約談、座談、線上溝通等方式常態化向轄區內重點電商企業作普法宣傳,指導轄區內經營食品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依法履行《電子商務法》規定的法定義務,開展自查自糾,杜絕違規交易“軍”字號煙酒等商品。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將繼續依職能加強對違規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監管,維護人民軍隊良好形象、社會公共利益和市場經營秩序。(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