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個別商業銀行與企業客戶因存單質押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發生糾紛,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記者從重慶銀保監局獲悉,該局于近期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押品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出對于結構性存款、存單等現金等價物的金融質押品,應加強融資背景和資金用途審查,嚴防資金空轉套利。
《通知》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建立健全押品管理制度體系,嚴格落實《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風險管理指引》《商業銀行押品管理指引》《融資性信保業務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資性信保業務保后管理操作指引》等規定,強化押品準入、評估、登記、保管、處置等環節管理,有效防范風險。
《通知》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按照“合法性、有效性、從屬性”原則,依據民法典建立健全押品管理制度和流程,對押品進行全流程風險管控,鼓勵探索新型抵質押物(如林權、農村用地、生物活體等)。嚴把押品準入關口,并對評估機構和第三方監管機構實施名單制管理。
《通知》鼓勵各銀行保險機構積極推行線上辦理動產、不動產的抵押登記、變更、注銷等業務,強化對員工的授權及管理。建立押品動態價值監測機制,并根據不同押品確定不同重估頻率。強化牽頭部門對押品的檢查,對移交第三方保管的押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核查。內審部門定期對押品管理情況開展審計。
根據應收賬款類、車輛等動產類、實物類、貴金屬類、現金類、股票質押以及林權等新型押品的特點,《通知》提出差異化風險管控要求。
在近期發生的存單質押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糾紛中存在抵押人(出質人)為第三方的情況,《通知》也著重進行了規范。《通知》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辦理動產、不動產抵押登記、變更、注銷等業務要積極采用線上流程辦理,確需線下辦理的,應授權雙人實地辦理或指派專人辦理,不得委托第三方機構辦理;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應加強對押品第三方監管公司的準入管理和評價管理,對于移交第三方保管的押品應開展定期和不定期核查;對于抵押人(出質人)為第三方的抵押物,應嚴格審查押品真實性,核查押品權屬關系、抵押人(出質人)意愿真實性,抵押人(出質人)與債務人的關聯關系。不得開展權屬不清、來源不合規、意愿不真實的第三方抵質押業務。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加強押品管理信息化建設,探索使用區塊鏈、物聯網、生物識別等技術,核驗存貨、倉單、提單等實物押品的真實性和排他性。
據了解,重慶銀保監局將持續規范各銀行保險機構押品管理,對監管政策執行不力的機構將從嚴、從重采取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