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農信社改革首單落地。日前,浙江銀保監局發布信息,同意浙江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浙江農商聯合銀行”)開業,核準注冊資本金為50.25億元;同時,該行多名高管的任職資格一并被監管批復核準,其中,浙江省聯社黨委書記、理事長王小龍任該行董事長,金麗麗任行長。
而在浙江農商聯合銀行開業之日,原浙江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將自行終止。一直以來,農信社都是農村金融市場最重要的金融機構,但近年來快速變化的外部市場環境對其經營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市場對于農信社的改革進程頗為關注。
接受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表示,經歷了前兩年的積累后,隨著浙江農商聯合銀行獲批開業,新一輪農信社改革尤其是省聯社改革在2022年將有較大突破。
將承接原有債權債務
4月14日,浙江銀保監局公布了關于同意浙江農商聯合銀行開業的批復,披露了該行成立的相關情況。
根據批復,浙江農商聯合銀行的業務范圍包括:辦理或者代理行社的本外幣資金清算和結算業務;參加資金市場,為行社融通資金;組織行社之間的本外幣資金調劑;代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統一銀行卡(貸記卡)品牌業務;經銀保監會等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與此同時,該行多名高管的任職資格也獲監管核準。具體來看,核準王小龍的董事長任職資格;核準金麗麗的行長任職資格;核準陳博愷、林梅鳳、應朝暉的副行長任職資格;核準邵新力的財務會計部總經理任職資格;核準章堅的風險合規部總經理任職資格;核準溫榭樂的審計部總經理任職資格。
批復還顯示,浙江農商聯合銀行開業之日,原浙江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自行終止,債權債務由該行承接。該行依法接受中國銀行(601988)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按規定向所在地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監管數據及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料。
浙江農信網站顯示,從1952年10月浙江第一家農信社成立開始,浙江農信到現在已有69年的歷史。2003年,浙江正式組建省農信聯社。目前,省農信聯社下轄82家縣(市、區)行社,其中包括81家農村商業銀行、1家農村信用聯社,擁有員工5萬多人。
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底,浙江農信存貸款總額超5.5萬億元,其中,存款達31260億元、貸款達24258億元;不良貸款方面,截至2021年年末,浙江農信不良貸款率為0.81%,撥備覆蓋率為523.37%。
事實上,浙江在省聯社改革上早有布局,浙江是首個披露省聯社改革方案的省份,也是首個落地省聯社改革方案的省份。今年1月24日,浙江省地方金融監督局在官網發布《錢塘江金融港灣發展實施計劃(2021-2025)》,其中就提及省農信社改革的相關事項,包括推動將省農信聯社改制為浙江農商聯合銀行,成為一家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地方性銀行業金融機構等。
具體舉措包括,成立浙江省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全省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統籌領導,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責任主體和時間進度安排,深化省農信聯社改革、強化服務優化管理,深化法人農信機構改革、健全完善治理機制,完善風險防控機制、提升風險防范處置能力;同時,研究處理與改革有關的重要問題,推動將省農信聯社改制為浙江農商聯合銀行等。
去年12月31日,時任浙江省聯社黨委書記、理事長王小龍曾表示:“我們成為全國深化農信社改革的‘第一單’,將在中國金融發展史和農信社歷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浙江印記。”
“一省一策”穩步推進
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浙江農商聯合銀行獲批開業將拉開新一輪農信社深化改革的帷幕。目前,不少省份都已將深化農信體系改革提上了日程。比如,陜西省、安徽省在上年度發布的“十四五”金融發展規劃中,紛紛提出爭取將省聯社改革列入全國試點。
與此同時,市場對于農信社的改革方向與模式也高度關注。記者了解到,組建省農商聯合銀行是不少地區改革方向的主要選擇。除此之外,目前市場上討論較多的模式還有,成立統一法人的農商行、改制為金融服務公司以及改制為金融控股公司。
其中,北京、上海、重慶、天津4個直轄市采用了統一法人的農商行模式。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采用統一法人的農商行模式有助于集中配置資源,提升經營管理合力和執行力,打造品牌形象,形成規模優勢。在部分經營區域較小、機構數量不多的省區,這種模式仍然具有復制意義。
就改制為金融服務公司來看,有分析稱,這雖然有助于提升農信機構的專業化服務,推動農信機構自主經營,但由此可能弱化行業管理職能,省級政府較難接受,也不利于小法人機構“小而不倒”。
至于金融控股公司,董希淼則表示,將省聯社改制為金融控股公司,并由其參股農信機構,是改革最徹底的一種模式,既解決了產權和控制權關系的悖論,理順公司治理機制,也不動搖縣域法人地位。但此模式需要有合格的發起股東及資本金,實際操作難度較大。
一位銀行業資深從業者對記者稱,相比之下,將省聯社改制成為省農商聯合銀行,保持兩級法人地位不變,保持縣域法人機構穩定,是改革阻力較小的一種方式。這是考慮到省農商聯合銀行的控制權依然在省政府手中,并且仍舊是省內的農信機構出資。如今,隨著浙江農商聯合銀行的獲批,未來其他地區也可能會有新進展。
“從未來看,考慮到各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一,農信體系的發展也存在較大差異,省聯社的改革仍需各省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選定具體改革路徑。”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此前對記者表示。
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3月2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也明確提及,要“一省一策”因地制宜推動深化中小銀行和農信社改革。他稱:“改革方向都是一樣的,就是要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中小銀行、農信社、省級聯社和縣聯社都是一樣的。具體的組織形式可能有差別,有的可能選擇了由下到上地持股,比如浙江的農村商業聯合銀行。現在各省都有方案,我們正在指導完善修改。有的是雙層結構,省聯社是法人實體,縣級聯社是一體。有一些地市也有三層結構的,還有一個省里面組建幾個農商銀行,多個板塊。也有極少數的規模比較小,分成兩個到三個農商行、農信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