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面注冊制的落地,中介機構責任將進一步被壓實。
證監會表示,要堅持“申報即擔責”原則,壓實發行人及實際控制人責任。督促中介機構歸位盡責,加強能力建設。
其強調,實行注冊制并不意味著放松質量要求,不是誰想發就發。特別是要用好現場檢查、現場督導等手段,堅持“申報即擔責”的原則,發現發行人存在重大違法違規嫌疑的,及時采取立案稽查、中止審核注冊、暫緩發行上市、撤銷發行注冊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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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投行的監管一直都比較嚴格,隨著注冊制的實行,未來責任會更大。在注冊制試行過程中,監管層‘一查就撤’情況比較常見,也逐漸成了監管關注的問題。”一位業內人士表示。
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監管層對投行的部分責任也進行了松綁,擬取消“連坐”機制,刪除了過往有關中介機構因為一個IPO項目遭遇立案調查階段,導致IPO、再融資等項目不予受理或中止審查的相關要求。
在全面注冊制下,投行的權責正處于一個新的平衡階段。
“申報即擔責”監管嚴管“一查就撤”
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2022年有多家券商接受了監管的專項檢查,其中1家券商的IPO項目被暫停。
另外,在全面注冊制改革公告前,有2家券商因此前項目出現問題,監管對其暫停受理新申報項目材料三個月。
據消息人士透露,這兩家券商一家是華南頭部券商,一家則來自東北。專項檢查方面,由于結果不公開,具體哪幾家暫時不清楚。
自2019年的上市“小年”之后,2020-2022年,資本市場開啟了3年“上市大年”。根據Wind數據,2019-2022年,A股上市企業總計分別為1001家、2132家、2252家、2278家。
而從2021年開始,券商上市項目撤否率增加的問題開始被監管關注。
盡管由券商輔導的企業IPO會經常出現“主動撤回”的情況,但實際操作中,大多數是因為監管啟動現場檢查,導致“一查就撤”。
“以前是抽中了現場檢查的話,會有3-5天的準備時間,只要在此期間撤材料,就不進行現場檢查了。所以很多時候,只要抽中了現場檢查,券商都撤材料。”有華南券商投行人士稱。
從Wind數據來看,2020-2022年整體上市企業數量都在年均2000多家的水平,但撤單企業數量則驟增。
2020年,全年撤回材料的上市企業只有100家,而2021年、2022年撤回材料的企業驟增到258家、244家,均較2020年增加了1.5倍。“一查就撤”的情況開始變得突出。
“沒有辦法。因為現場檢查太嚴苛了,大多數項目都扛不住。中介機構核查手段比較有限。舉個例子,你要核查銀行流水,企業實控人不給我們,我們沒有辦法強行調閱,很容易遺漏銀行賬戶。但監管部門現場檢查,可以不需要個人同意,直接調取企業的銀行流水,權限差距非常大。再比如,地方政府部門不出企業‘無違法違規證明’,又沒有資料庫能詳細查閱過去企業受罰情況,那我們想完成這些內容,就要想各種其他辦法去完成核查要求,就不得不增加更多的人手去做這個事。”該華南投行人士稱。
由于這些實際情況的存在,最開始券商撤單并不會受到處罰。但IPO撤單情況變得逐漸“糟糕”了起來。不僅投行們整體的撤單數量增加,同時,頭部大券商投行的項目也頻頻出現撤單。
2020年,撤回材料最多的5家券商分別是中信證券(6家)、民生證券(6家)、國泰君安(6家)、安信證券(6家)、招商證券(5家);
到了2021年,撤回材料最多的5家券商分別是中信證券(20家)、中信建投(15家)、華泰證券(15家)、海通證券(13家)、民生證券(13家);
2022年,撤回材料最多的5家券商分別是海通證券(16家)、中信證券(15家)、國泰君安(14家)、民生證券(13家)、中信建投(13家)。
“本來投行馬太效應加劇也是預期的事,但既然項目都要匯集,大平臺無論是人手、封控手段等都更充分,監管肯定希望頭部券商投行能夠做優,而不是在撤單量上‘一馬當先’。”前述華南投行人士稱。
隨著撤單情況的激增,2022年12月2日,中證協發布了《證券公司投行業務質量評價辦法(試行)》,對投行的執業質量設置了多個加減分項目,其中,IPO項目材料撤回成重點減分項目。
根據新規《評價辦法》,保薦項目未通過上市委或發審委審核,不予核準或注冊,扣100分。因初審環節發現影響發行條件的問題撤回,扣100分。因被確定為現場督導或現場檢查對象后撤回,扣60分。除因行業政策變化、市場環境變化等合理原因撤回不扣分外,其他原因撤回,扣20分。
據了解,中證協可以根據投行業務質量評價結果對證券公司在保薦代表人管理、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頻率等方面實行區別對待,并將投行業務質量評價結果納入證券行業執業聲譽激勵約束機制。
“推行注冊制,強調信披,一個理想的狀態,應該是中介機構按要求履行流程、提交材料、做好信披,其他職能交給市場。但是因為市場現在個人投資者還比較多,不夠成熟,所以不論是監管、還是中介機構,都還在承擔比較大一部分保護投資者的責任。但近兩年隨著機構投資者越來越多,資本市場也在逐漸變化成長,當投資者更加成熟的時候,會倒推投行業態重新進行調整。”前述華南投行人士稱。
2019-2022投行項目撤否率情況
數據來源:Wind,21世紀經濟報道制圖
取消“連坐”、加劇馬太效應
在壓實中介責任的同時,監管對投行的部分責任也進行了松綁,一個重要內容就是擬取消“連坐”機制。
2月1日,證監會正式發布了一系列注冊制改革的相關意見稿。其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中刪除了過往有關中介機構因為一個IPO項目遭遇立案調查階段,導致IPO、再融資等項目不予受理或中止審查的相關要求。
有機構觀點認為,推行全面注冊制后,新股發行將呈現常態化特征。監管此舉或出于維護市場平穩運行的目的,相對勻速連貫的發行能夠一定程度上平抑市場波動。
這也意味著對投行某種程度的“松綁”。全面注冊之下投行權責也將重新平衡。
但總的來看,全面注冊制下,并不意味監管的放松,反而是進一步加強,尤其是對企業信息披露環節的監管趨于加強。
“從執業角度來說,隨著全面注冊制落地,未來中介機構的責任會越來越重。券商等中介機構為了完成監管的核查要求,就需要補充更多的人手,規模較小的中介機構未來承擔IPO業務的能力會不斷削弱,券商的頭部效應也會越來越明顯,IPO項目逐漸匯聚到少數頭部券商投行。”有頭部券商投行人士稱。
申萬宏源數據顯示,2022年IPO規模排名前十的券商分別是:中信證券、中信建投、中金公司、海通證券、華泰證券、國泰君安、安信證券、國信證券、民生證券、申萬宏源。
“IPO業務最后會形成集中度很高的競爭格局,這是業內共識。全面注冊制的實施將催化這個進程。”前述投行人士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