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作為重要的機構投資者,在資本市場發扮演重要角色。
4月26日,證監會下發《關于加快推進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針對行業仍存在專業能力適配性不夠、文化建設薄弱、結構不平衡等問題,對公募基金發展提出16條具體意見。
第一財經注意到,《意見》強調,公募基金要堅持以投資者利益為核心,切實做到行業發展與投資者利益同提升、共進步。
這16條意見主要涵蓋四個方面,一是積極培育專業資產管理機構,二是全面強化專業能力建設,三是著力打造行業良好發展生態,四是提升監管轉型效能。
在具體要求方面,《意見》對當前行業發展當中的問題都提出了針對性意見。比如,要求摒棄急功近利、拜金主義等不良文化現象。要求摒棄短期導向、規模情結、排名喜好,堅決糾正基金經理明星化、產品營銷娛樂化、基民投資粉絲化等不良風氣等等。
壯大公募隊伍,放寬牌照準入
《意見》提出,將從五個方面來培育專業資產管理機構。
一是支持差異化發展。包括支持公募主業突出、合規運營穩健、專業能力適配的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子公司,專門從事公募REITs、股權投資、基金投資顧問、養老金融服務等業務,提升綜合財富管理能力。
研究進一步優化基金管理公司交易模式,公募基金后臺運營業務外包由試點轉常規,支持中小基金管理公司降本增效,聚力提升投研能力。
引導經營失敗的基金管理公司主動申請注銷公募基金管理資格或者通過并購重組等方式實現市場化退出,推動構建優勝劣汰、進退有序的行業生態等。
二是提升治理水平。《意見》提出,嚴禁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濫用控制權干預公司正常經營管理,防范股東缺位和內部人控制。
同時,要把好股權準入關,防范資本無序擴張,嚴厲打擊股權代持、變相套取牌照、倒賣牌照等違規行為。
三是壯大公募基金管理人隊伍。《意見》明確,將積極推進商業銀行、保險機構、證券公司等優質金融機構依法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調整優化公募基金牌照制度,適度放寬同一主體下公募牌照數量限制,支持證券資管子公司、保險資管公司、銀行理財子公司等專業資產管理機構依法申請公募基金牌照,從事公募基金管理業務。
四是穩步推進高水平開放。《意見》明確,將繼續推動擴大QDII額度,拓寬公募基金海外市場投資渠道。持續推進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公募基金參與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推動股票ETF納入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標的等等。
五是強化長效激勵約束機制。《意見》提出,要督促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長期考核機制,將合規風控水平、三年以上長期投資業績、投資者實際盈利等納入績效考核范疇,弱化規模排名、短期業績、收入利潤等指標的考核比重。
督促基金管理人嚴格執行薪酬遞延制度,建立完善經營管理層和基金經理等核心員工獎金跟投機制,實施違規責任人員獎金追索扣回制度,嚴禁短期激勵和過度激勵行為。
同時,支持基金管理公司探索實施多樣化長期激勵約束機制,研究采用股權、期權、限制性股權、分紅權等方式,實現員工與公司長期發展、持有人長期利益的一致性。積極推動有關部門放寬國有基金管理公司員工持股政策限制。
強化專業能力,不過度依賴“明星”
《意見》從三個方面提出了對公募基金強化專業能力的要求。
第一,要求著力提升投研核心能力。包括,要求引導公募提高投研人員占比,完善投研人員梯隊培養計劃,扭轉過度依賴“明星基金經理”的發展模式。同時,要求提高股票發行定價能力。采取有效監管措施限制“風格漂移”、“高換手率”等博取短線交易收益的行為等等。
第二,要求持續強化合規風控能力。《意見》對此提出了非常詳細的具體建議。
包括嚴厲打擊“老鼠倉”、市場操縱、利益輸送、非公平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從業“黑名單”制度和公示機制。推動基金管理人持續完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強化流動性風險管理,提高信用風險識別能力,增強市場風險抵御能力。
以及,督導基金管理人定期開展信息系統安全評估、壓力測試和應急演練,持續加強數據安全保障、系統容量管理及災難備份能力建設,確保信息系統安全穩定。
同時,鼓勵基金管理人加強資本積累,建立完善“生前遺囑”和股東救助機制,提高機構自身的抗風險韌性。健全完善基金行業分級分類風險應對預案,推動建立基金托管人流動性支持機制,完善優化行業風險準備金管理制度。
第三積極鼓勵產品及業務守正創新。
《意見》明確堅決摒棄蹭熱點、搶噱頭、賺規模的“偽創新”。大力推進權益類基金發展,支持成熟指數型產品做大做強,加快推動ETF產品創新發展,不斷提高權益類基金占比。
有序拓展公募基金投資范圍和投資策略,穩步推進金融衍生品投資。穩妥發展固收類產品,支持個人零售型債券產品發展,研究完善FOF、MOM等產品規則,加大中低波動型產品開發創設力度,開發適配個人養老金長期投資的基金產品。研究推動ETF集合申購業務試點轉常規,積極推動公募REITs、養老投資產品、管理人合理讓利型產品等創新產品發展等等。
糾正明星化、娛樂化、粉絲化風氣
《意見》對行業發展生態提出五方面要求。
一是突出厚植行業文化理念。其中提出,要摒棄急功近利、拜金主義等不良文化現象;摒棄短期導向、規模情結、排名喜好,堅決糾正基金經理明星化、產品營銷娛樂化、基民投資粉絲化等不良風氣等。
二是著力提高投資者獲得感。要求改變“重首發、輕持營”的現象,嚴禁短期激勵行為,將銷售保有規模、投資者長期收益納入考核指標體系。同時,要逐步扭轉“重投輕顧”展業傾向,提升投資者“精準畫像”能力。
三是不斷強化行業合力。要求著力扭轉“重承攬、輕履職”、低費率低質量無序競爭等現象。支持基金托管人開展公募基金運營外包等服務業務。
《意見》還提出,公募基金要進一步發揮基金評價機構評價引領作用,引導投資者關注長期投資業績、價值投資、理性投資,避免“盲目跟風追熱點”,督促評獎機構著力提升獎項設置的專業性、科學性、權威性,避免行業“自娛自樂”。
三是提高中長期資金占比。
針對近日落地的個人養老金制度,《意見》專門提出,要做好個人養老金投資公募基金政策落地工作,指導行業機構穩妥做好產品、系統、投教等準備,鼓勵行業機構開發各類具有鎖定期、服務投資者生命周期的基金產品。積極參與各類養老金投資運營管理政策設計,推動配合有關部門出臺養老金市場化、長期化投資政策,研究建立以個人賬戶為基礎的多層次補充養老體系,支持更多優秀公募基金管理人參與養老金管理。
同時,明確持續推動保險、理財、信托等各類資管機構通過直接投資、委托投資、公募基金等形式提高權益投資實際占比,并實施長周期考核。
四是積極踐行社會責任。其中提出,要積極發揮公募基金專業買方作用,促進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平穩落地,支持北交所改革發展。引導行業總結ESG投資規律,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等。
強化基礎設施建設,賦能科技監管
《意見》最后三條專門就提升監管轉型效能提出要求。
首先,要強化行業基礎設施建設。其中包括,提高公募基金行業中央數據交換平臺的數據交互質量和監測分析能力;加快建設公募基金賬戶統一查詢平臺,抓緊推出“基金E賬戶”APP,為個人投資者提供“一站式”的基金賬戶及份額信息查詢服務;建設行業性的機構投資者直銷服務平臺,為機構投資者提供集中化、標準化、自動化的基金投資電子信息流轉服務等。
針對個人養老金,還要全面做好個人養老金投資公募基金信息平臺上線工作,為行業參與養老第三支柱提供有力保障。另外,穩步拓展滬深交易所基金通平臺業務功能,為場外投資者投資公募REITs等場內基金提供補充性渠道。
其次,加快推進監管轉型。《意見》明確,堅持規則監管與原則監管并重。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鏈條問責”,綜合運用經濟罰、資格罰、聲譽罰,堅決落實機構和個人“雙罰”機制,嚴肅處理虛假承諾、損害投資者權益等違規行為。
最后,持續提升監管效能。包括強化科技監管賦能,抓緊推進監管系統建設,提高非現場監測的及時性、有效性,增強從苗頭性、系統性角度發現問題的能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