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網財經訊7月13日,中國銀保監會官網更新的處罰公告顯示,農業銀行大慶三支行合計被罰50.5萬元,1人被處罰。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更新的處罰公告顯示,農業銀行江西分行被罰478.5萬元,11人被處罰。
農業銀行大慶鐵西支行因內控管理不到位,員工違規辦理信用卡并透支使用,被罰款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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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銀行大慶薩爾圖支行因信用卡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20萬元。
孟廣利對農業銀行大慶鐵西支行、薩爾圖支行信用卡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處罰。
農業銀行大慶和平支行因管理不善導致金融許可證遺失,被處以警告處罰并罰款5千元。
農業銀行江西分行被處以警告處罰,沒收違法所得6055元,并處罰款446.5萬元。
具體違法違規行為如下:
1、實際承擔的義務低于在營銷宣傳活動中通過廣告、資料或者說明等形式對金融消費者所承諾的標準;
2、未經金融消費者明示同意,收集、使用消費者金融信息;
3、未明示收集、使用消費者金融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
4、漏報投訴數據;
5、未按規定及時對可疑交易賬戶采取管控措施;
6、現金從業人員不具備判斷和挑剔假幣的專業能力;
7、發現假幣而不收繳;
8、未按規定收繳假幣;
9、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10、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11、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戴發文對農業銀行江西分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4.5萬元。
劉尚民對農業銀行江西分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3.5萬元。
羅琳暉對農業銀行江西分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3.5萬元。
萬銀茍對農業銀行江西分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3.5萬元。
王五月對農業銀行江西分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2.6萬元。
李建春對農業銀行江西分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1.9萬元。
熊廣平對農業銀行江西分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3.5萬元。
陳季芳對農業銀行江西分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1萬元。
賈春光對農業銀行江西分行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1.5萬元。
熊博對農業銀行江西分行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1.5萬元。
周帶琴對農業銀行江西分行下轄贛江新區支行未按規定及時對可疑交易賬戶采取管控措施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處罰并罰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