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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發表行政長官2022年施政報告,這是李家超上任后發表的首份施政報告。
李家超在施政報告中稱,將全面提升香港金融服務競爭力,港交所于明年修改上市規則,為尚未達到利潤和交易要求的先進科技企業融資提供便利。此外,港交所計劃重振GEM(創業板)市場,為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提供一個有效的融資平臺。
隨后港交所刊發有關特專科技公司新上市規則的咨詢文件,建議擴大香港現有上市制度,允許特專科技公司來港上市,并就此征詢公眾意見。新規則將適用于五大特專科技行業的公司:新一代信息技術;先進硬件;先進材料;新能源及節能環保;新食品及農業技術。
具體來看,新一代信息技術包括云端服務、人工智能;先進硬件包括機器人自動化、半導體、先進通信技術、電動及自動駕駛汽車、先進運輸技術、航天科技、先進制造業、量子科技、元宇宙等;先進材料,包括合成生物、智能玻璃、納米材料;新能源及節能環保包括:新能源生產、新儲能及傳輸技術、綠色技術;新食品及農業技術包括新食品科技、新農業科技。
港交所在咨詢文件中建議,將特專科技公司分為兩個類別:一是旗下特專科技產品已實現有意義的商業化(以其收益達到某最低門檻證明)的公司(簡稱“已商業化公司”);二是,主要從事研發以將特專科技產品商業或仍未達到最低收益門檻的公司(簡稱“未商業化公司”)。
對于特專科技公司首次公開招股的規定則是,上市后自由流通量至少達到6億港元,披露的資料包括首次公開招股前資料、商業化現況及前景以及適當的示警聲明。
此外,首次公開招股后的規定是,對控股股東、關鍵人士等施行首次公開招股后禁售期的限制。對為商業化公司施加額外持續責任,包括中期報告及年報中額外披露發行人達到商業化收益門檻的進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