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保代擅自修改公司IPO申報文件。
日前,證監會官網披露一則《關于對于右杰采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6個月措施的決定》。經查,證監會發現于右杰作為浙江野風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發行上市保薦代表人,擅自修改通過公司審批的申報文件,未按公司要求重新履行審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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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辦法規定,按照《保薦辦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認定于右杰為不適當人選,自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作出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相關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公開簡歷信息顯示,于右杰任安信證券投資銀行部業務副總監,金融學碩士,具有7年以上投資銀行從業經驗。此前曾負責或參與宇新股份、瀚川智能、真愛美家等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項目。
同時,中證協信息顯示,于右杰曾在海通證券、方正證券承銷保薦等券商有過從業經歷,在2017年加入安信證券,于2020年7月登記為保薦代表人。
而從深交所官網來看,此次于右杰涉及修改的野風藥業IPO申報項目,于2021年5月遞交申請并獲得創業板受理,為其服務的中介機構分別為安信證券、中匯會計師事務所和錦天城律所。
從2021年7月10日開始,野風藥業IPO進入到問詢階段,2022年3月31日深交所發出第二輪審核問詢函,直到2022年6月24日,由于公司申請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文件,深交所最終決定終止對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審核。
在該IPO項目終止之后,證監會就曾對安信證券采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
9月底,證監會在下發的監管措施決定中表示,安信證券作為浙江野風藥業控股有限公司創業板發行上市保薦機構,相關保薦代表人擅自刪減、修改已通過公司內核程序的申報文件內容,未重新履行內核程序即向證券交易所提交。
對此,證監會要求安信證券合規負責人、投行業務負責人前往證監會接受監管談話,同時要求安信證券加強對投資銀行業務的內控管理,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并向深圳證監局提交問責整改報告。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在保薦交控科技科創板首發申請過程中,中金公司也曾因未經上交所同意,擅自改動發行人注冊申請文件,被出具警示函,兩名保代被通報批評。中信證券也曾因保薦柏楚電子過程中違規修改科創板招股書,被證監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徐曉春 xuxiaochun@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