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A股最大騙局”關鍵人物隋田力將收到涉案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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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ST宏達(原證券簡稱“宏達新材”)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未按照規定披露實際控制人;2019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虛增收入、利潤;2020年年報未計提商譽減值,虛增利潤。
證監會擬決定:責令宏達新材改正,給予警告,并處300萬元罰款;對實控人隋田力給予警告,并處10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楊鑫給予警告,并處200萬元罰款;對時任財務總監樂美彧給予警告,并處50萬元罰款。
公開信息顯示,自2021年5月“專網通信案”浮出水面以來,十余家上市公司卷入其中。作為隱瞞身份的ST宏達真正實控人,隋田力即將正式收到第一張涉“專網通信案”罰單。
圖片來源:ST宏達公告
代持隱瞞實控人身份
根據ST宏達12月2日收到的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2019年1月5日宏達新材發布公告稱:公司原控股股東江蘇偉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12210萬股(占總股本28.2328%)已過戶至上海鴻孜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鴻孜)名下,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變更為楊鑫。同時,宏達新材《2019年年度報告》和《2020年年度報告》披露的公司實際控制人均為楊鑫。
隋田力與上海鴻孜的法定代表人楊鑫約定,由上海鴻孜代隋田力持有上述宏達新材股權,隋田力為宏達新材的實際控制人。證監會認為,宏達新材未按照規定真實披露實際控制人,構成虛假記載。
形成業務閉環
根據公告,自2013年開始,隋田力為做大控制公司的流水和業績,主導專網通信自循環業務,該業務涉及的專網通信產品未最終銷售,也無實際終端運用。2017年,隋田力團隊在國內將上述專網通信產品拆解成原材料主板,然后進行組裝,必要時通過貼片補充主材損耗,最終進入新一輪業務自循環。
2019年1月,隋田力通過成為宏達新材的實際控制人,將上述自循環專網通信業務引入宏達新材。
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蘇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為自循環業務核心公司,執行資金池及產品拆解功能。新一代專網通信技術有限公司、江蘇邁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為業務通道公司,以資金過賬和合同單據流轉的方式參與自循環貿易,并收取1.5%-2%通道費。
上述公司均受隋田力控制,為宏達新材的關聯方。宏達新材專網通信產品組裝業務和貼片業務形成閉環。2019年度,宏達新材通過專網通信業務合計虛增收入24654.98萬元、成本21683.1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971.88萬元,占宏達新材當期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38.93%;2020年度,宏達新材通過專網通信業務合計虛增收入48900.38萬元,成本38555.63萬元,虛增利潤總額10344.75萬元,占宏達新材當期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的146.09%(占更正后利潤總額的151.08%)。
未計提商譽減值
根據證監會調查,2019年10月,宏達新材以2.25億元現金收購上海觀峰100%股權。收購時,管理層對未來的盈利預測僅基于上海觀峰收購時的貼片業務。
從2020年開始,為掩蓋商譽存在明顯減值并完成對賭業績,楊鑫提議并由隋田力決定,在上海觀峰開展大規模的組裝業務。宏達新材2020年末在進行商譽減值測試時,相關資產組未來現金流除貼片業務外,還包含大量引入的組裝業務,認定的資產組與商譽初始確認時認定的資產組(僅包含貼片業務)不一致,涉嫌違反《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第十八條規定,導致公司未計提商譽減值,虛增利潤7580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07.05%(占更正后利潤總額的110.70%)。
多家涉“專網通信案”公司收《告知書》
除ST宏達外,近期還有*ST澤達、合眾思壯、*ST凱樂等涉及“專網通信案”的上市公司,收到并公布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2021年5月,上海電氣突發一則83億元應收賬款爆雷公告;隨后,一個以“專網通信業務”為幌子的隱蔽融資貿易網絡浮出水面,十余家上市公司卷入其中。匯總統計,相關上市公司累計金額可能超過900億元,被媒體稱為“2021年A股最大騙局”。
2022年11月19日,*ST澤達(原證券簡稱澤達易盛)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經查,*ST澤達通過公司或子公司簽訂虛假合同、開展虛假業務等方式,于2016年至2019年累計虛增營收3.42億元,虛增利潤1.87億元。證監會擬決定,對澤達易盛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860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予以相應處罰。
11月22日,合眾思壯發布公告表示,公司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公司涉及四項涉嫌違法事項。一是公司通過虛構雷達相關業務虛增收入、成本和利潤;二是通過虛構專網通信業務虛增收入、成本和利潤;三是虛構軟件銷售和技術服務費收入;四是跨期確認票據貼現費用。公司以上行為導致2017年至2020年涉嫌累計虛增收入15.81億元,累計虛增成本11.78億元,虛減財務費用1.18億元,虛增利潤總額5.21億元。合眾思壯涉嫌造假的四類收入中,時間跨度最長、涉及規模最大的,就是所謂虛構專網通信業務,占比接近60%,利潤占比則超過80%。
證監會擬決定,對合眾思壯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郭信平等4名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至400萬元不等的罰款。其中,當事人郭信平的違法情節較為嚴重,還擬被采取十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12月2日晚,*ST凱樂發布《關于收到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稱,經查,2016年至2020年,*ST凱樂與隋田力合作開展“專網通信”業務,合作期間,公司僅在2016年存在少量專網通信業務,其他專網通信業務均為虛假,僅是按照合同約定偽造采購入庫、生產入庫、銷售入庫等單據,沒有與虛假專網通信業務匹配的生產及物流,以此虛增收入、利潤。*ST凱樂2016年至2020年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累計虛增營業收入512.25億元,虛增營業成本443.52億元,虛增利潤總額59.36億元。
按照相關規則,*ST凱樂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如根據正式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結論,公司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