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數據顯示,醫院工作人員受賄的形式包括現金紅包、回扣、實物、卡券、旅游等,行賄主體來自多方面,其中包括醫藥代表及其單位、患者家屬、醫護工作者、基建公司、保險公司醫等。
作者 | 第一財經 郭晉暉
近期不斷深入的醫藥反腐,將公立醫院反腐問題再一次推到大眾面前。哪些領域是公立醫院腐敗的“重災區”?醫生腐敗主要采取哪些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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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衛生事業管理》2023年第3期刊發吉林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武迎慧等撰寫的《公立醫院腐敗現狀與法律建議》一文,對近十年來裁判文書網近2000份公立醫院醫療腐敗刑事判決書做出統計和分析。分析結果顯示,受賄是公立醫院主要的腐敗方式,藥品和醫療器械是腐敗的主要環節。
這篇論文人工提取 了2013~2021 年裁判文書網以及相關行政部門提供的公立醫院醫療腐敗刑事判決書1952份,得出了2016條醫療腐敗數據。
這些數據顯示,公立醫院內的腐敗行為主要有貪污,受賄。其他還包括行賄,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私分國有資產等,其中貪污、受賄的腐敗行為占到9成以上,在貪污與受賄的案件中,受賄的案件占絕大部分,醫院工作人員受賄的形式包括現金紅包、回扣、實物、卡券、旅游等,行賄主體來自多方面,其中包括醫藥代表及其單位、患者家屬、醫護工作者、基建公司、保險公司醫等。
醫改專家徐毓才對第一財經表示,十多年來醫藥反腐一直在進行,但腐敗問題依然存在,而且呈現擴散蔓延和隱秘趨勢。醫療領域存在的腐敗問題比較廣泛,包括醫藥購銷、工程建設、物資采購、選人用人等。
徐毓才表示,學術會議也是腐敗的一種隱蔽的形式。近年來,在醫藥反腐行動的大背景下,過去由醫藥企業直接與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接觸的渠道被堵死,而一些管理不規范的協會學會可以利用醫藥企業贊助通過舉辦學術活動,披著合法外衣做了“媒介”。
據第一財經了解,目前,有一些醫院要求醫生上繳為企業站臺講課,收受講課費、培訓費、研討費等不合理取酬。與此同時,也有地區要求舉報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假借咨詢費、講課費、推廣費等各種名義或形式給予醫療機構或其內設科室、從業人員回扣的行為等問題。
上述論文的數據顯示,公立醫院內的腐敗所涉及的環節主要有醫療器械、藥品、耗材、醫保、基建等。在醫療腐敗行為涉及的單個環節中,醫療器械環節與藥品環節是主要發生環節,所占比例相近。主要原因是醫院對醫療器械、藥品的需求高,醫療改革對公立醫院的資金投入增多,醫院在這些環節上的需求逐漸變得更高; 其次,醫療器械、藥品涉及的資金比較多,在這些環節入手更加有利可圖。
不同類型醫院的腐敗情況比較。數據來源:《公立醫院腐敗現狀與法律建議———基于裁判文書網 2016 個衛生刑事司法判決文書數據分析》(《中國衛生事業管理》2023年第3期)
近年來一些披露的醫院院長腐敗案中,涉及高價醫療設備的屢見不鮮。今年5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布了一則案情,云南省普洱市人民醫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楊文俊和原黨委委員、副院長楊文紅,與供應商稱兄道弟,肆意吃請玩樂、收受禮品禮金。一臺進口價1500萬元的醫療器械直線加速器,醫院以3520萬元買入,遠遠高于同期市場價格,楊文俊吃掉了1600萬元的回扣。
8月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精準懲治單位行賄》一文披露,2021年初,上海菲茨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股東、實控人徐凱華通過堂姐徐云芬向時任浙江省樂清市衛健局局長王賢明推薦其代理的某品牌醫療設備,希望得到關照,并約定回報部分利潤。判決書顯示,徐凱華通過徐云芬向王賢明行賄共計715萬元(其中382萬元為單位行賄)。
上述論文認為,近年來醫療腐敗案件層出不窮,嚴重影響到醫院管理與服務的質量,制約了醫療水平的提高,因此影響到民眾的高質量就醫需求,破壞了醫療的公平性,是實現健康中國目標的一大障礙。
徐毓才表示,醫藥領域反腐敗難點和其他行業腐敗盡管行業不同,但根源類似,都在于市場發育尚不健全,法治體系尚不健全,很多規矩規范還未形成,執法不嚴有關。下一步全面加強醫藥領域綜合監管,推進全國醫藥領域腐敗問題治理長效機制建設,進一步凈化行業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