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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網財經訊8月3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更新的處罰公告顯示,恒豐銀行重慶分行因信貸資金被挪用等4項案由被罰款180萬元。
具體違法違規行為如下:
1.違規開立貿易背景不真實信用證;
2.授信管理不合規;
3.信貸資金被挪用;
4.貸款三查不到位。
此外,該行相關責任人彭春燕被取消高管任職資格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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